一是为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做好服务工作。总体上看,该县人大代表的素质,目前仍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在在人代会例会上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聘请专家、行家授课方式,不断提高其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共同联系和围绕人大行使职权的内容进行联系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重要议案和作出重大决定之前,根据需要将草案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同时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举行会议时,邀请对议案情况比较熟悉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包干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常委会委办负责人根据工作的性质、职责和分工联系相关的人大代表。
三是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服务。积极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开展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指导人大代表组开展好活动,参与督办人大代表自己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举办各种会议联系人大代表,举办各种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推广人大代表联系的先进经验等。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人大常委会要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审议报告和议案,提出议案和建议等工作,做好会前准备和会中帮助工作。要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调查、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组建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做好服务工作。
四是强化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拓宽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我们围绕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同本职工作结合进行,参加调查、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的内容,深入实际向群众做调查,着力搞好会前、会后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和群众,根据会议议题的内容,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丁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