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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全用药——人大代表对话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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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7-10-26 9:00
  •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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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聚北京智慧,议百姓之事。欢迎收看《北京议事厅》,我是这期节目的主持人桑朝晖,说到今天的节目---俩字“特别”,因为以前节目中都是我和嘉宾在那儿干聊,现在有观众参与,这也兑现我们以前节目中的承诺,只要您是我们节目的热心观众,将有机会来到现场和嘉宾进行面对面交流,首先欢迎大家的到来。(掌声)

      谢谢大家,说到嘉宾,今天我们嘉宾阵容也是非常强大,那都是重量级人物,而且数量也是不少,这是自《北京议事厅》开播以来人数最多一次,因为今天我们要举办一次论坛,我们论坛主题更特别了,特别贴近大家的生活,大家也是特别关心,为什么呢?人食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得了病就要吃药,吃安全的药,安全的吃药,这就是今天这期节目的主题,首先我们来看一个短片。

      (短片一)小标题:安全用药 民生焦点

      旁白:北京是全国最好的医药市场之一,连续几年以来药品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06年9月14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北京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增强安全用药意识、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七条审议意见,并在此后展开了长达一年的跟踪检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过去的一年里,北京市药监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三品一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建立起过期药品回收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制度和监测网络;倡导成立安全用药志愿者队伍,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用药安全和维权意识。2007年8月31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委员会认为,经过一年的努力,北京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格监管,保证首都的药品安全。

      主持人:观众朋友这里是《北京议事厅》,刚才这个短片交代了一下这期节目也是这期论坛的背景,同时让大家对于北京药品市场的安全情况心里有个底,也更加了解,也更加放心了,说到药品大家怎么想,大家应该是更多接触的是药品广告吧。说到现在的药品广告那真是铺天盖地,前两天有个朋友跟我说,药品广告,你们电视的药品广告特别添堵,怎么了?正吃饭呢,突然播脚气的广告,一双大脚伸到你面前,让人吃还是不让人吃,真是难以下咽。这样的添堵还是其次,更主要现在的药品广告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辩,于是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们把药品广告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短片二)小标题:借我一双慧眼

      (字幕:8月18日西城区京畿道社区)

      8月18日,这是一个双休日。三位年轻人带着一堆空药盒早早地来到西城区京畿道社区,他们来做什么呢?

      原来他们三位都加入了安全用药志愿者队伍,今天到这儿是来提供志愿服务、向居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的。

      1、志愿者讲解如何区分真假药品

      2、居民问广播里听到的“某胶囊”说特别好,能不能买。

      3、志愿者解答。)

      志愿者的宣传让群众增强了抵制虚假广告的能力。与此同时,对虚假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也在增加。北京市药监局聘请了100名监督员,对北京地区的媒体进行全方位监测。药监局将监督员掌握的信息汇总,每两个月向社会公布。发现违反法规的广告,药监局依法责令相关产品立即下架,随后将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下架之后的产品如果想重新进入北京市场,必须经过药监部门严格审批。为了惩诫违法行为,药监部门规定违法厂商必须在原来刊登虚假广告的同一媒体、同一位置刊登同样篇幅的更正启事,剖析虚假广告的错误与危害,向消费者公开道歉。与此同时,药监部门还在探索新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让虚假广告得不偿失,从利益的根源上震慑违法份子。

      焦点话题:如何帮助市民识别,抵制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

      主持人:好,一个短片也自然把我们这个话题引到我们今天论坛第一个主题,那就是药品广告的监管上。接下来隆重介绍一下今天这个环节的几位嘉宾。他们是北京市人大代表、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委员会主任陈兴波先生。北京市人大代表石定果女士;药品安全志愿者田蓉小姐;北京市药监局市场处处长吴清纯先生。

      短片也是让我耳目一新,给我很多新的消息。特别是“更正启示”,这个话题待会儿请吴处长解释。先问一问石代表,今年在人代会上您提出治理药品广告的建议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内容,是什么内容?

      石定果:我今年提出清理泛滥成灾的广告,我提这个议案,是很多人向我提出,我本人有很多具体的感受。批评建议被列为1007号,答复我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因为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他,广告法必须由他执行。我先讲我的批评建议的主要内容。医疗药品是一种仁术,仁德之术,它是救死扶伤的,但医疗药品广告在很多情况下是唯利是图,是谋财害命的,这严重违背它的初衷,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如果我们对弄虚作假的广告听之任之,那人大代表是不负责任的。

      按照广告法进行执法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所以是他答复我的。他自己说的,连电线杆上、垃圾箱上都查到医药广告。包括一些主流媒体,去年北京市查获的牵涉到电视期刊一共323件,这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一块宣传阵地。另外还有户外广告,公交车身,公交候车亭、地铁车站、垃圾箱、户外灯箱无孔不入。您刚才说吃饭的时候看到,不仅吃饭看电视广告,我现在已经厌恶所有医药广告,我一概不看。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医药必须是真正体现救死扶伤的精神,而不能唯利是图。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仁术。

      石定果:医药广告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我们已经看到了,比如我们看到名人给所谓的医疗机构、药品、保健品代理做广告的,名人给所谓的减肥产品或者美容产品做广告的,当出了问题以后,我感到很惊诧的是这些社会公众人物毫无愧意,没有向群众道过歉,这个我不可理解。药品是涉及专业的一种科学知识,比如我本人不是学医的,我无权向别人推荐药,跟衣服、鞋子、日常生活用品不一样,不能随便做广告。如果弄不清楚、管不了,是不是首先先封杀再说,医药不能做广告。

      主持人:刚才石代表提出这样的观点,她认为医药不应该做广告,我们陈主任怎么看这个问题?

      00:32:44:00

      陈兴波:我觉得是这样,

      主持人:您对医药广告泛滥的现象怎么看?

      陈兴波:我觉得社会影响非常不好。我今天来到这儿之前,我曾经和几个代表和专家交换了一下意见,他们听说做这个节目之后都非常高兴,认为很好。好在哪儿?好在这是替老百姓着想的事情,好在这件事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血汗钱,乃至生命安全。

      主持人:希望通过和政府官员的现场沟通,也了解一下我们在监管方面到底做了哪些事情。石代表,刚才您说工商行政管理局给您的回复,他们怎么回复的?

      石定果:因为国家关于商业欺诈的一些通知,违法广告的一些专门执法的依据,他告诉我去年2006年查处北京市药品广告案件50件,其他保健食品我就不讲了,加上其他和医药有关是248件,已经查了这么多。但是我的答复就讲,我很清醒地知道,医药广告的查处是积重难返的现象,不可能很快解决,希望社会发动起来,靠药监局、工商行政局这些职能部门执法很难彻底解决问题。发布广告的载体,垃圾箱没有办法,自己贴的。但是媒体、做广告的公众人物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希望社会监督来做这个事情。

      主持人:全面行动起来。

      石定果:答复还是很详细的。

      主持人:还算满意。

      石定果:对他们答复表示满意,但是对办理实际效果我很清醒,不可能期望一朝之间彻底解决这样比较严重的问题。

      00:36:08:00

      主持人:希望全社会调动起来,方方面面,不应该是哪几个部门的事情。刚才看到药监局有很多现实的举措。“更正启示”是什么意思,挺新鲜的,现场观众也感到很新鲜吧。我开设以为“更正启示”是印刷错误才更正的,这个更正启示是什么样的内容?

      吴清纯: 更正启示是最近两个月才有的事,因为随着5月份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工商局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理和审查标准的出台,对于整个药品广告的审查和发布有了一个新的规定。那么其中对于药监部门来讲,赋予了一个新的职责。所谓新职责我是说相对于《药品管理法》,赋予药监部门的职责,是对要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技术审查,并且对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这是<药品管理法>赋予药监部门的职责。

      主持人:药品广告牵扯到工商局,包括媒体的宣传部门把关,咱们药监局在药品广告审批上把关。

      吴清纯:刚才石代表非常清楚,药品广告依法到位。我们国家有广告法,广告法执法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以说,大家说哪个广告该处罚或者被处罚,一定是工商部门处罚,药监局没有吊销资质。《药品管理法》授予药监部门的职责就是发布广告,要向药监部门申请,药监部门发你一个广告审查表,上面有你的广告的发布者,产品名称,包括企业的一些资质情况,产品证明情况,然后给你一个广告的批准文号。其实我这里借机也宣传一下我们自己的工作。

      主持人:当然要大力宣传。

      吴清纯:我们批准文号分为声视文,声就是广播,视就是电视,文就是文字。广告叫京药广审,北京的药品北京广告审查。经过我们审查的广告按照审查办法的规定必须要把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同时公示,文字的要打出来,电视的你也要演示出来。唯一例外就是声音广播办法规定可以在广告里说,所以大家在看广告,因为刚才主持人介绍,包括片子里大家也很关注,我怎么看广告的真假,这是很主要的一个项目。

      主持人:首先看格式。

      吴清纯:有几个项目是必须有,产品的通用名称,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号,每一个药品国家有一个唯一的药品批准文号,大家看到这些基本东西以后你鉴定一下这个广告是经过审批的。

      主持人:大家好好记录一下,也是教我们一招。但是说实在的,还是有些复杂,但刚才您说这么多咱们严格审查,这么多关口,为什么还会出现虚假药品广告呢?

      吴清纯:可能跟整个社会运行的协调性是有关系的,某一个行业有了特殊的利益需求或者利益供求的时候会产生矛盾,或者有些其他方方面面的问题会产生矛盾。我其实在这儿想跟大家说的是什么呢?从2000年北京药监局成立,到今天,北京审查的所有药品广告在国家监测当中100%严格。

      主持人:这也应该鼓鼓掌。(掌声)

      吴清纯:谢谢大家。给大家什么概念呢?凡是经过审批的广告大家去看去参考,没有问题,更多的引起我们恶感的,包括石代表讲的,是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而未经审批和篡改审批就是违法广告。

      主持人:刚才短片中提到一个很新鲜“更正启示”,详细介绍介绍这方面的举措。刚才您说是一个新办法,实行两三个月是吧。

      吴清纯:因为刚才我讲5月份国家新出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这个审查办法里赋予了我们一点有限的手段吧,是什么呢?对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这种违法广告,可以在辖区,我们讲辖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政府部门监测。

      主持人:可以叫停。

      吴清纯:暂停您在北京的销售,如果你认识到你自己的错误,登一个启示说我那个广告错了,政府批我的是什么,我(在广告中)说成什么了;政府部门在15天之内解除对你的行政强制措施,你还可以卖。我们实施以后,接到很多患者的电话,停售了,这药品是不是怎么怎么样。

      主持人:允许他进行更正启示的,药品本身是没问题的。

      吴清纯: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只不过因为广告的误导(夸大)宣传,给患者服用这个药品造成安全隐患,针对这种行为我们要让他停售,客观告诉公众是什么,所以才有了更正启示。

      主持人:这首先也是一个解释,一方面刚才说我们发现这样的违法违规的广告,我们现在有权利叫停它,先让广告起不到效果,你再夸大不让你卖了。允许他进行更正,他写检查的,这些药还是真药还是有疗效的,只不过夸大,有片面虚假宣传。

      吴清纯:包括大家在看广告的时候,刚才主持人说,我刚才说的那一条好像大家肯定不解渴,觉得你太罗嗦,连真假广告分不清。其实广告只是一种宣传,真的大家服用药品的时候,第一,处方药要在医生指导下,非处方药要在药师指导下,或者在说明书指导下,大家一定看说明书,很多老百姓都没有好好看说明书,那是国家批准的法定的功效,要根据那个来对比,这是一个最实用的。

      主持人:对对对,打开看看说明书再对照它的宣传,不要盲目相信。刚才陈主任也说了,处方药绝对不要听广告就去买,还是要听医生的。刚才冷落咱们田小姐了,药品安全志愿者,志愿者都开展哪些活动?

      田蓉:去年在药监局组织下成立了志愿者队伍,我们接受药监局管理,到社区进行宣传,宣传内容有怎么看说明书,怎么看广告,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还有用药常识,如何安全用药进行这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

      主持人:很辛苦到各个社区,向你们表示敬意。因为你们走进社区,最贴近普通患者,他们对于药品广告最大的困惑在什么地方?

      田蓉:首先老百姓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怎么区别广告是真是假,能不能信,这是社区居民反映最大的一个问题。然后还有就是疗效,宣传的那些我是不是可信,能不能听,能不能买,能不能吃,这是居民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

      主持人:刚才吴处长说的这些,也是平时你们宣传的一些重点。

      田蓉:对。

      主持人:宣传的过程中老百姓怎么反映的呢?

      田蓉:老百姓因为现在生活水平大家都提高了,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比如健康方面的需求也在增加。因为有需求,所以才有广告的产品,广告也是抓住百姓的消费心理。我们志愿者到了社区以后,主要是给大家宣传如何增强抵抗力。志愿者在这之前也曾经接受过药监局的一些培训,然后药监局派一些专家给我们讲,如何来辨别哪些广告可以信,哪些是药品广告,哪些是非药品广告,然后怎么去给居民说,怎么去给居民更贴近来宣传,对我们也有一个培训。

      主持人:是,确实你们工作很辛苦。在辛苦的同时,你们会不会也有一种困惑,或者一种体会,觉得是用这种方式当然是一种很好的可能最贴近的一种方式,但是毕竟是,可能因为志愿者人数也是有限的,可能去某几个社区,时间地点可能都是有限的,那么更广大的患者有没有觉得现在这种办法还是一个不能解决根本的一种办法?

      田蓉:作为我们志愿者来说我们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传给大家,比如我们到社区以后,我们可能先会和社区的主任联系,然后我们也成立好像传帮带类似这样,大家传给大家。

      主持人:您因为是在一线,最辛苦,每天都在宣传这方面的话题,跟大家谈论都是这方面的话题,你觉得除了像志愿者宣传之外,咱们从政府部门角度来讲对药品广告应该加强怎样的监管?

      00:51:47:00

      田蓉:这个没太想好这个问题。

      吴清纯:我帮你说吧。药品安全也好,药品广告识别也好,志愿者进社区只是普及药品知识的一个方面,单纯从普及药品知识上说,药监局做了很多工作,比如电视台,我来了若干次,广播电台去了若干次。我们在整个活动期间,我们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但这仅仅是宣传的一个途径,包括利用广播电视,包括在这儿之前,我们在局里方来英局长组织我们讨论,大众普及这种药品安全知识,不是把安全的责任推给百姓,说教给你这个办法自己保护自己,不是,政府赋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刚才主持人说这个椅子舒服,我是如坐针毡、如履薄冰,百姓赋予你这个权利,我们需要达到这个目标,宣传自己的责任。我们在行政法规,包括企业,包括广告的准入市场我们有手段,我们在努力创造各种手段,围绕一个目标,保证老百姓用药安全。

      主持人:我们为吴处长实实在在的话鼓掌。(掌声)有这样一个宗旨、有这样一个想法也是开展好我们工作的前提。刚才我一直想问您这个问题,您自己说出来了。

      吴清纯:刚才我提到在广播电台,我们广播电台举办一个沙龙,请来几十位市民朋友,台上是20多个政府部门,大家说小广告,其中有个老大爷特别激动,你们都是一伙的,就说台上的政府部门。当时心里很复杂,各部门大家轮流发言,后来我发言我就讲,我们虽然是公务员,但首先我们也是一个市民,我们和大家有一样的感受。但是在社会的一定时期,它产生一种矛盾事物,是正常的,说社会没有矛盾了,不正常。我们怎么努力去利用那些可以利用的手段,努力去出击。我为什么说除了厌恶之外有一分恼怒了,外行人看了说假,

      主持人:更加了解它的危害程度是怎样的。

      吴清纯:整个药监系统的干部来讲,说大一点,责任感、使命感其实非常强。

      主持人:你刚才说那个老大爷说是一伙的,咱们发布一个医药广告不是一个部门把关的问题,要层层把关。在惩处违规违法医药广告的时候也应该大家联合执法,应该加强联合执法,有没有这方面的举措?

      吴清纯:有,政府相关部门,包括我们跟工商局的这种联系非常紧密,刚才讲了广告的处罚是在工商部门,所以我们在监测当中发现这些违法广告我们都要向工商部门移送,包括我们监测到的不论媒体企业这些情况,我们也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其实我理解主持人的意思,特别这次国务院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出台以后,过去大家老觉得发生什么问题,你这个部门怎么没做好,包括我们现在向生产企业派驻厂员,派一个合适还是十个和适,还是药监局自己生产药合适?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是监管部门一定要经过自己的监管职责,包括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大家如果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可能这个市场会净化。我刚才和石代表讨论,每个人的地方都把它占好,把它擦干净,那会更好。

      石定果:守土有责。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节目是一个论坛,石代表、吴处长在节目之前也进行了交流。把交流的话题可以让我们大家一块来分享分享。

      00:57:24:00

      石定果:他也深恶痛绝,我也深恶痛绝,为什么会有违法广告?你当然有好处费,提供载体,包括做广告的公众人物都是有好处的。

      陈兴波:打击至少有三个层次的问题。一个咱们北京市有关责任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章办法措施,这些东西各个部门配合起来联合执行、认真执行。比如说,他发布了虚假广告,你要让他更正,结果我来之前听说是有这事,人家说了,根本看不出来这是更正,好像又以为是另外一个广告。

      主持人:还以为印刷错误呢。

      陈兴波: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该给予处罚的给予处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药品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罚,要认真执行。再有一个我觉得现在特别不够的问题,就是我国《刑法》专门对打击这方面有规定。

      主持人:有备而来。

      00:59:58:00

      陈兴波:我们刑法220条规定犯……罪的,有期徒刑两年,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231条规定,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依照个人犯罪规定处罚。我们也可以说现在法制不够健全,有漏洞,但是现有法律现有规定,执行的怎么样。

      主持人:对,刚才吴处长也说到这不光是药监局一家的职责,药监局更多是监督,在执法权限上到底有多大。

      吴清纯:更多是技术审查,新的广告审查办法终于给了我们一点有限的手段,刚才我用了手段,广告法有它的执法主体,包括刑法,后面是法律的延伸程序。

      主持人:陈主任也提到,新的更正启示,吴处长说也有效,通过叫停、更正,重新发布正确的广告。但是也确实像陈主任说的误区,因为更正启示四个字,还不足以让大家触目惊心,一目了然。

      陈兴波:措施是好措施,就是怎样执行好,让它发挥真正的效果。

      吴清纯:陈主任,我给你报告一个进展。通过发布以后,我们在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一个手段出去,是不是真正发挥作用。6月中下旬发布一个版,到7月份不是很明显,我们分析什么原因,后来我们一看因为办法没有明确更正启示是用什么样的形式或者怎么样,所以我们从8月份开始,你的更正启示必须和原广告同版面同大小。

      01:03:00:00

      陈兴波:用过去古老的词叫同态,你在什么地方,什么位置,什么规模登的虚假广告,你给我在什么地方去更正。这样的话,对这企业不是害他,真是更正爱他。

      主持人:对。

      陈兴波:虚假是长久不了的,只要诚实守信我们的企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主持人:继续我们的论坛,先说一组数字,北京市药监局西城分局曾经对居民的用药安全意识做过一次调查,结果不是很乐观,91.8%的居民家中有过期药品。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大家的方式不一样,有71.9%的居民与生活垃圾一同丢掉,还有6.3%的居民,怎么样?他们是继续服用这些过期药品。数字显示,居民安全用药意识还是挺淡漠的。究其根源是大家对药品相关知识不是很了解,据此北京有关的部门在去年有了一个新的举措,我们来看一个短片。

      (短片三) 小标题:为过期药品找一个家

      她叫王景英,是北京市人大代表。她叫卢仲勤,退休前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夫,如今是一名安全用药志愿者。她叫李文兰,是朝阳区和平里社区的居民。她有高血压和风湿,常年离不开药。今天卢大夫约好了到她家坐一坐,王景英代表跟着卢大夫来做调研。

      (志愿者向居民宣传)

      药品过期不仅意味着药效降低,还可能发生化学变化或微生物污染,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会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

      (舍不得也得扔。)

      过期药品扔进垃圾箱里,一旦被人捡出卖给药贩子,很可能改头换面重新回到市场。而且药品与土壤或者其他物质接触还会发生化学反应,污染环境。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北京市药监局推出了过期药品回收制度。2006年5月27日,第一个过期药品回收箱出现在西城区丰汇园。迄今为止,市药监局已经在全市设立了近2000个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的7.6 吨药品被集中监督销毁。

      (王景英了解市民意见同期)

      (焦点话题:如何使“过期药品回收”得到市民的配合)

      主持人:欢迎回到我们演播室。来介绍一下这个环节我们请来几位嘉宾,北京市人大代表刘宪秋先生,欢迎您。安全用药志愿者卢仲勤女士,欢迎您。社区居民代表、王凤玲女士,欢迎您。还有北京市药监局安监处处长秦良伟先生,欢迎您。我手里有这么一个小药箱,上面写着常用药,我估计不少家里都有这样的小药箱,这是一个茶叶盒装的,有双黄连口服液,外用的还有棉签,还有黄连素、地黄丸,这个药箱是卢女士带来的,是您家里的吗?

      卢仲勤:不是。这是我们去一个社区去看家里有没有过期药品,发现这位老大姐整理非常好,她自己有高血压,预备一点速绞痛,还有速效救心。外用药有酒精,有红药水、紫药水,还有棉签,还有创可贴,万一切菜拉了手可以用一用,还有退烧的药,泰诺,还有速效救心丸,她整理很好。

      主持人:但是有过期的药吗?

      卢仲勤:她有过期的药,因为她是离休老干部,家门口也有回收过期药品的回收箱,但她有一些顾虑,她叫阿姨到天擦黑的时候,悄悄把过期药品丢掉,她怕别人以为是公费医疗,就有好多过期药。实际她跟我解释,这个就是她老伴过去有癌症,开了一些药,可是没等到药用完老伴病故了,所以她怕人有误解。

      主持人:说你沾公费医疗的便宜。

      卢仲勤:她每天扔一点,过去扔随着菜叶子扔到垃圾箱,一看有这个(回收箱)她很支持。我们入户检查发现,居民家中都有一些过期药品,有的就认为没什么事吧。

      主持人:接着吃。

      卢仲勤:刚过期一两个月就接着吃,藿香正气水,那个危害是潜移默化的,当时看不出来,要老吃恐怕对身体有一些损害。

      主持人:对。卢女士,您觉得家里一般,每家几乎都有这么一个小药箱。

      卢仲勤:有的放到抽屉里。

      主持人:您觉得小药箱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大家为什么备这么一个小药箱?

      00:15:37:00

      卢仲勤:形成原因就是预防小灾小病,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知识面提高了,自己有点小灾小病就不用到医院挂号,感冒、胃肠不好,再一个药品上面说明书都挺好,可以按照说明书治疗。

      刘宪秋:应急用。

      卢仲勤:再一个是急用。

      主持人:卢女士说大家生活水平好,知识水平高了。

      卢仲勤:对。

      主持人:一般的病自己可以给自己瞧了。另外一点刘代表和卢女士都提到应急,我估计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这些,说到过期药的问题,可能还是一种不愿意舍弃,节俭。

      刘宪秋:病好了药没吃完,药就留在家里。

      主持人:药没吃完,扔掉可惜。

      刘宪秋:还有一种慢性病必须常年服药,有时候就过期忘了,这也是一个原因。

      主持人:刘代表在这方面经验很丰富。

      卢仲勤:还有比如感冒了,或者肚子不好,我去买了一点黄连素,我去买了一点感冒药,结果吃了两三回就好了,无意中剩下。时间长了也就忘了,除非再有急性病想起来,这也是剩的一部分。还有厂家为了促销,低价促销,那么人们觉得我得买一点,结果买了反而没用,没有得这个病,这也是造成的原因。

      主持人:问一问王凤玲女士,您是居委会主任。咱们居委会开展药品回收工作开展怎么样?

      王凤玲:药品回收是去年5月份在我们社区搞的启动仪式。那天下雨,大家都把家里过期药品拿过来,比较踊跃,我们社区也有了回收药箱。

      主持人:说说。

      王凤玲:居民有的有这方面意识,但是有些人有疑虑,药品回收以后药品到哪儿,真正拿去销毁了吗?能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再有一个,现在有一些药店可以拿过期药品上药店换药,给补偿一些钱,换一些新药。这个药能不能真正销毁,怎么让居民放心,过期药品怎么让居民能达到一个真正让居民了解,这方面还有待宣传。

      00:19:13:00

      主持人:秦处长,这问题不用我问了,王大姐就问出来了。

      秦良伟:药品是比较特殊的商品,上头标着有效期。有效期确定是经过科学研究来确定的,所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就有可能存在一些危险,刚才短片里也说了,治疗效果的问题,吃了这个药,没有起到治疗效果病可能会加重,甚至发生其他问题。再有的话,过期药品化学成分里头一些成分发生变化,有了病吃药为了治病,没有把病治好又带来其他的病,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主持人:大家不要服用过期药,处理过期药就是回收。

      00:20:22:00

      秦良伟:过期药品不仅仅是咱们前面说的这一块,在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居民家里都有过期药品。但是其他环节里头,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只有散落在居民家中的失效过期药品过去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考虑到这一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社区居民家中的药品的处理,我们提出一个要求、制定了一个方案,以药监系统统一回收销毁,这么一个形式进行收集。刚才王主任已经说了,去年5月份在西城首先启动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同时要求各个分局利用各种宣传的手段来普及这方面的知识。从市药监局来说,也利用电台、电视台宣传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再有我们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就是集中制作药品回收箱,由各个辖区分局根据自己区的特点放到老百姓容易投放的位置。像西城基本上放到社区服务中心,截止到今年,我们现在已经制作并在北京市区投放近两千个药品回收箱,但是北京很大,可能有的老百姓有投放的欲望,但是找不着,我们也经常向老百姓咨询,根据情况我们还会进一步布置。回收的……

      主持人:我要追问您这个问题。

      秦良伟:从去年11月份我们把第一批回收药品进行了收集,一共是7.6吨左右。

      主持人:7吨多。

      秦良伟:7吨多,采取集中统一无公害销毁。我们回收箱管理由药监局统一下发到各个区县选择要放的地方,由放的点负责日常的管理。箱子的钥匙是由我们的分局人员控制,一般人员打不开的,同时西城同志也非常细心,设计的回收箱口手掏不进去,不会再拿出来,第二批又做改进,想得非常细,别再摔坏了,污染环境。

      主持人:因为有些是液体的。

      秦良伟:采取一些措施,这样的话,一旦箱子里的药集中到一定程度,管理的地方通知药监分局,药监分局集中起来,市局集中销毁。

      主持人:秦处长刚才也给咱们答疑解惑了,药品处理的还是非常得当,也让咱们放心了。但是您觉得还应该在哪些方面更加开展工作来得到大家的配合呢?

      00:24:52:00

      秦良伟:刚才说药品回收工作过去在咱们国家还是一个空白。

      主持人:新生事物。

      秦良伟:在发达国家有些地方也是没有开展起来,但是有一些国家已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用法律来约束这方面的工作,所以说我们刚才说的两个措施,一个宣传,一个是设箱子,再有一个我们和北大联手做这方面的研究,看看从立法的角度来通过法律层面来管理这个事情。

      主持人:这也需要人大代表多多关注、多多支持。

      刘宪秋:关于过期药品有这么几个层次。首先一个就是要宣传,刚才秦处长谈到,要宣传,让老百姓认识到过期药品不仅可能耽误事,很可能引起更大的危害。过期药品不要服用,因为中国苦惯了,大家舍不得丢弃,这是时效性东西,不要舍不得,不要因小失大,治不了病。第一件事要宣传,要知道。

      主持人:这个要明确。

      刘宪秋:第二就是如何处理,过期药品回收,我想原来有些人偷偷扔掉,这个办法不是好办法,因为药品毕竟很多是化学药品,对环境,不用特殊办法处理对环境有影响,必须是专门办法,特殊装置来进行处理和销毁,免得给环境造成危害。这么一个层次,这由政府主导,刚才谈到社区用回收箱的办法做这个工作,更深层次应该在立法上,我们在人代会上经常谈到,关于过期药品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宗旨来讲,过期药品应该形成法律制度、规章制度应该收集起来如何销毁,这里牵扯几个问题,第一个要求回收,第二谁是回收的主体,谁是执法的主体,如何处置,是环保部门处置,是卫生部门处置,还是药监部门处置,执法,是环保部门执法,卫生部门执法,药监部门执法?当废弃物扔掉可能对环境有影响,法律上应该明确,如果上升到立法阶段,大家能够认识到危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水平的高度,我想这件事就顺其自然能够推广下去。

      00:28:05:00

      主持人:刘代表说得很好,几个层次,现在是大家的自觉,发动大家,用自觉意识,要认识到危害,服用过期药的危害,乱丢弃药物的危害。这不是长远机制,要形成长效机制,到底谁来主抓这件事情,谁是具体的执行人,我们的药品企业是不是在这方面也是责无旁贷的。

      秦良伟:现在企业从咱们现在的管理办法来规定,企业只是对他生产和在流通环节中没有卖完的过期药品,他进行处理。对老百姓居民家中的药品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明确措施。

      刘宪秋:难度就在这儿。

      秦良伟:刚才刘主任把投入到环境里头,对环境污染危害说了一下。还有一个危害,就是过期药品有一些大家看到过街天桥、电线杆、地上有一些回收药品,药品回收,这些人回收基本上是不管你是过期的还是在效期内都收,听卖过的人说只是价钱上的区别。合格药品,没失效暂且不说,失效药品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手里,很有可能再次改头换面。今天拎着一袋药卖给不法商贩,明天有可能从某一个环节拿回来的药,就是你昨天卖的药。

      刘宪秋:药厂用低价回收药品,用过期药品换新药,有种促销的概念,这并不见得对身体有好处。

      秦良伟:我再补充一下,补充刘代表的。这里存在潜在的危害,因为厂家促销的行为以后,他回收过期药品的流向。

      刘宪秋:失控的。

      卢仲勤:不明确的。

      秦良伟:北京目前采取的措施由药监部门……

      主持人:集中回收、集中销毁,这个还是要让大家放心。感谢几位就药品回收的话题谈了这么多。想接着刚才卢女士说的一点,小药箱的形成有一点原因,现在大家知识水平高了,经常自己给自己看病,你可能只看到病症表面,深层原因你并不了解,自己给自己下药这个有时候很危害。我这里有一个例子,《首都医药》杂志曾经派记者拿着一组问题处方暗访京城50家医院和10家药店,同时服用处方上的两种药会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有的加重病情,有的甚至危害生命,一共暗访50家医院和药店,有47家医院没有看出问题,10家药店完全按照处方抓药。我们来看一下短片进入下一个环节。

      (短片四) 小标题:不良反应要关注

      2006年,一连串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让社会对药品安全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5月18日,“齐二药”假药事件爆发。“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仅在广东省就导致数十人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至少5人死亡。

      5月28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理盐水造成浙江省中医院9名患者在输液后全部出现异常反应。

      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叫停鱼腥草注射液等七种注射剂。监测发现,这七种药品在临床应用中出现了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和重症药疹等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死亡。

      8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紧急叫停“欣弗”。欣弗是一种克林霉素注射液,部分患者使用之后出现心悸、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症状。

      经过调查,这一系列危严重害药品安全的事件只有鱼腥草注射剂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其它都是假药、劣药惹的祸。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中国每年约有250万人因此而致病。不良反应客观存在,但是,只要明确了它的发生机制并且进行有效管理,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就像青霉素的不良反应报告远远超过了鱼腥草,但是世界各国从没有停用过青霉素。

      近年来,在临床应用中已经发现不少药物有比较明显的不良反应,如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可能引起跟腱炎;阿波卡韦引起致死性过敏反应;奥利司地导致高血压……。提高日常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成为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首要任务。

      (焦点话题:如何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主持人:我们都说药到病除,但还有一句话,是药三分毒。接下来这个话题就是药品的不良反应。我们请到的嘉宾是人大代表余小晖女士,她同时是东城疾控中心的副主任医师,还是药学专家,欢迎您。北京天坛医院主任药师赵志刚先生,欢迎您。医学专家北京医院免疫科主任医师高明先生,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主任张黎明女士。几位都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专家,很多都是临床一线的,给我们说一说具体的案例。

      赵志刚:首先要强调什么是不良反应,包括公众,包括很多专业的人员不是很清楚,药品不良反应指的是合格药品,第一个前提是合格药品。第二个前提是在正确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不良反应。刚才说的用错药、用假药那不叫不良反应,叫不良事件,老百姓要知道什么叫不良反应。

      主持人:首先是用合格的药品,而不是假药。

      赵志刚:第二个在正确用法用量下,治疗的时候出现的跟治疗目的无关的一些反应,叫不良反应。这个概念必须要清楚。

      主持人:明确了概念。

      赵志刚:今天我们讲不良反应第一个要明确概念,在这个前提下说明不良反应怎么回事。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比例大概是6:4。

      主持人:6:4。

      赵志刚:现在推广一个更新的概念叫做药物警线,包括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刚才说的那个是不良事件,导致公众的损害,我首先强调概念的认识问题。概念认识问题我发现很多专业人士和公众还没有明确。有关问题可以请不良反应专家来谈谈。

      张黎明:刚才的片子特别好,已经分清什么是不良反应,什么是假药引起的不良事件。不良反应是在正确的用法用量情况下产生的不良反应。实际上我想我们看到,厅长有一个首都医药例子的时候我们在下面说,我们要对厅长提出质疑,这个情况是药品使用方法的问题,很多药害事件,我们叫不良事件,有药品本身的毒性,本身引起与药品无关的问题,还有临床合理用药问题。那么还有我们国家现在处于刚才前两个话题都在说,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些矛盾要有一个碰撞,对于药品原来我们大家更多关注有药治病就行,现在关注药对我有没有伤害,有没有别的反映,还有很多造假出来,药品市场不是很健全,那么这种情况下对于药品不良反应而言,对于他的需求可能就是我们觉得药品不良反应实际上是两个附属产物,第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大家对于安全、对于健康的产物。另外一个是药品监管不断完善的产物,只要药品监管不断完善,安全才会不断完善。

      主持人:大家看到不良事件看着挺触目惊心,这也是药品监管工作发现出来,从另一个角度也是说明药品监管工作现在越来越到位,越来越细致。还是和老百姓有关,从我们自己平时的用药的情况还有没有很多误区出现?

      余小晖:我想补充一下赵主任介绍的定义,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有时候会混为一谈,药品不良反应应该说是不能完全避免的,因为大家知道医学是一个高风险的学科,而且是一个经验学科,需要不断积累,不断探索。因为这些特点和人个体用药差异,可能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还有主持人说我可能按医生嘱咐用药就是安全的,并不是那么绝对,也有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就是咱们刚才说的因为这些原因的存在所以会产生药品不良反应。咱们之所以国家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主要是为了在群体层面上今后更好指导大家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主持人:我们作为普通公众来讲如何看待监测报告呢?

      赵志刚:因为不良反应现在老百姓越来越关注,通过不良事件的报道引起更多层面的关注,人大代表也在这儿,关于不良反应2004年国家药监局发了一个监测办法,这里规定药物不良反应不能作为药品质量的凭证作为处理。第三个,在发达国家,包括日本,包括中国的台湾地区现在有个不良反应赔付的基金会,我们在医院面临很多现实问题,病人出现不良反应,要找医院,找药厂赔付。但是国家规定我们是不能赔付的,医院也是国家的。我们通过市人大代表这块要促进,对当事人来说发生这个事情怎么办?人大代表和政府促进基金会的成立,有资金来源,收入多少作为基金,有些个体发生在家庭里就是很严重的,有资金的赔偿。不良反应引起重视以后,造成医院大量接受纠纷的处理,实际这个处理占了医院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量,给和谐社会造成很多不和谐因素的存在,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特别人大代表来更多促进老百姓基金会的成立,给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带来圆满的结果。

      主持人:高医师,您也是临床一线,碰到过这样的病例吗?

      高明:是这样的,临床不良反应像他们解释的,我们在临床碰到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这两个有时候很难区分。不良反应比如正常剂量,但是用量不对,比如家里的小药箱问题,这次没吃完下次下一个人吃,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少吃药。

      主持人:……现在类似感冒冲剂和板蓝根可以一块吃,没问题,这样科学吗?

      00:48:05:0

      高明:您刚才说两个感冒药都是中药,我是学西药的。中药是天然的,但它也是药,把几个药合在一起是不是合适,应该是按照医嘱比较合适。

      主持人:还是应该到医院找医生诊断你到底是什么类型。

      张黎明:现在看病那么难,上班这么紧张,可能有的时候吃点药问题就解决了,更多的时候还是按照说服书用药,出现问题找医生。

      高明:因为有OTC非处方药的问题,药店、平价药超市,我个人觉得药是很专门的东西,即使有OTC非处方药,在适应症状按照这个量用药是不行的,吃馒头都噎着人,何况药。

      主持人:有不良反应,这跟药是不是有关?

      张黎明:这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咱们国家很多药品98%以上是仿制药,适应症、不良反应、用法用量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研制,不是属于自主创新药,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看到美国发布它的信息,很多安全信息都是新药,药厂之间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很多新药在上市前研制并不是很充分,到上市后大量人群用发现很多问题,会有很多相应的信息出来,但是在我们国家药品大部分基本已经研制的,用的时间很长,相应自主创新药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在做不良反应监测,你看中药,我们发现出来问题,发现不良反应可能有几个处理的办法,一个有行政措施召回,从市场撤回,包括说明书修改,乃至把这个药停止使用,有很多处理措施,不良反应只是药品风险问题处理的参考。肿瘤对人体的伤害与抗肿瘤药对人体的伤害哪个更大,尽管知道用以后要掉头发,但是我们还要用,有一个风险的评估。

      主持人:确确实实虽然几位嘉宾谈了很多,但是我想药品不良反应毕竟还是专业性很强的范畴,对我们普通的患者、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可能不良反应就是说吃了这个不对症引起新的病症,可能这么理解,根据专家下的定义不一样。刚才高主任医师给大家用药提了一些建议,我想其他几位嘉宾是不是也应该在这方面给大家一些建议?

      00:51:52:00

      赵志刚:因为我们在医院工作,有些建议非常需要跟公众说明。第一个,也是我们主持人说的今天的主题,用安全的药。第一个买药要买合格的药品,去正规的医院药店买药,不能去游商买药。第二个安全用药,不懂就要问。现在我们也是在北京市组织下进行宣传教育,我们叫做五部曲,第一个看病要把病情告诉医生,要说清楚,有些病人不敢说,看到医生害怕,把你的病情给医生说清楚这是你的权利,你不说清楚,医生可能开药不对症,有误差。第二个讲明白,有的同志因为各种原因讲不明白,家人陪着过去讲明白,讲明白才能对症治疗、对症下药。第三个要看清楚,你看药是不是开的药的名字。第二个医生写一天用药几次,吃饭前吃、吃饭后吃,一定要问明白,不要不好意思,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不问一忙就问了,如果不问机会错失,一定要看清楚问明白。第三部,有很多老同志有很多慢性病,可能老头、老太太都有病,要看这个药是不是你的,是不是今天中午该吃的药要看清楚。还要遵医嘱,别开好了隔了两三天不吃,一定要遵医嘱,我们发现很多人不遵医嘱,现象非常普遍,特别中青年同志,感觉好一点马上不吃,觉得很麻烦,健康是自己的事情,必须自己关注。第五部药品要放好,储存要放好。很多同志回去吧药品搁到阳台上、暖气片上、浴室、厨房,药品要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刚才的地方不合适。还有药品要放在儿童不能够着的地方,可能儿童觉得药品很好玩,把药片当成糖吃了,要放到儿童不能够着的地方。

      00:55:16:00

      主持人:这些非常实用。

      赵志刚:我们去社区、军营,战士都非常欢迎我们的五部曲,安全用药,用药安全。还有一个要提醒大家,健康是国家的事,但健康更是个人家庭的事情,为了你的健康,我们在社会推广每个公众应该建立“大众药历,要把你得了什么病、吃了什么药全部写在上面,去医院看病给医生出示,你对某某食品过敏,对某某药过敏,他就不会开这样的药品。“大众药历”在国外非常普及,现在我们在国内推广,要安全用药。不管出现什么反应,不管能不能鉴别是不是不良反应都写下来。

      主持人:几位有没有补充 ?

      高明:到医院看病以后一定要问大夫,因为现在做调查病人得到用药资料60%以上都不是从大夫这儿得到的,开药大夫经常说的很少,经常是按照药盒上面的,但是很多药我们用的时候可能要做修改,而且有些药有些适应症不在说明书上完全列出来,因为有些病人的病症跟实际药对不上号,因为有自己的用药习惯,要问清楚。还有减少副反应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少吃药,有些病可以通过生活习惯改变、食物来改变,比如痛风,你比较喜欢喝酒,得了痛风是就不要喝酒。有很多人有不良生活习惯,有些病完全可以通过食疗来治疗,把生活不良习惯改变,减少药物用量。

      主持人:谢谢几位。(掌声)

      主持人:吃安全的药、安全的吃药,好,欢迎继续我们的论坛。在去年9月的时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依法维护药品安全、迅速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用药力度等等七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责成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审议意见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这个环节我们有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赵巨鹏先生,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丛骆骆先生。人大常委会对于药监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情况怎么样?

      赵巨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和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使监督收到实效。所以去年在对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改之后,人大常委会责成我们对整改意见进行跟踪检查,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方案。在今年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就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我们到生产企业检查药品生产情况,到了药店,到流通企业来检查药品市场的规范程度,我们到医院调查了解不良反应的问题,我们又组织代表就药品经营的问题和药监局到城乡接合部去调查了解打假情况。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就药品监督管理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有一个跟踪检查的报告。8月31号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第43次会议,就跟踪检查的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市人民政府和药监部门对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会的整改情况是非常重视的,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刚才大家谈到包括药品广告、不良监测、药品回收都是一系列成果,总的我们认为药监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是做了很多工作,是兢兢业业,克服困难,扎实整改,收到明显成效。

      主持人:总的来说还是满意的。丛副局长是新闻发言人,刚才药监局各个的处长,从不良反应,从药品回收等等,还有药品广告都谈了现状和解决办法。今天您是新闻发言人,您平时经常回答记者提问,今天在座的有人大代表、观众朋友,您回答一下他们的提问怎么样?

      丛骆骆:可以。回答之前就人大对我们局工作评议,我先想汇报一下。北京药监局从2000年组阁建局,我们一直在人大监督帮助指导下开展工作。应该说去年人大对北京药品安全工作的评议和这次对我们这一年七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整改的工作,一直在全程监督和帮助。能够指引药监局走到今天取得这些成绩,我们想人大对我们帮助是功不可没的。我们表个态,整个市场药品监督保障不是一天一日一时,是长期的工作。我们也说人大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别还有媒体的监督,应该是我们永恒的话题。这里表一个态,我们会继续在人大监督下不断在药品安全方面做好我们的工作。

      主持人:我们作为媒体也表个态,会继续支持,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刚才是公众监督,现在有不少观众刚才听了今天的论坛几个环节的内容,也都有一肚子话要说,有很多问题要问,大家提问吧。

      提问:尊重的丛局长,我是来自丰台区的一位居民。作为普通消费者经常去药店购买药品,哪些是合法的药品,哪些是没有经过国家批准,我们一时间很难判断,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一种非常简便快速的方法让我们选购经过合法批准的药品?谢谢。

      丛骆骆:应该说前面几轮论坛大家也谈到,应该说保证药品的安全是我们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任务。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不可能拿到一个药,每个药他都检测一下是不是安全的,他才能服用。但是我想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你到药店购药的时候,有没有比较简便方便的方式你还是要关注。比如在药品包装盒上,有国家规定的要印出国家规定的批准文号的标识,应该有生产厂家,也要有药品通用的名称,还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这是你要关注的。我们想还有一个,你拿到这个药特别在服用之前,打开以后,如果这个药已经破裂变黄了或者变质了,尽管还在效期内你也不能服用,我想自身的安全意识还是要提高,还是要有。另外,去年我们药品监管部门在东城试点基础上,现在在全市推广安全用药的信息平台,你从药店买药,按照这个名称条码去触摸屏一扫描,就告诉你这个药是不是安全的、有效的。

      主持人:刚才丛局长说,我们不奢求大家都成为专家,但是必要的常识还是应该了解,毕竟药品牵扯自身的安全,是特殊的商品。

      提问:丛局长您好,我是西城区西长安街和平社区居民,现在居民对健康和安全用药非常重视,但是每年有不少患者,因为不合理用药引起伤害或者死亡,对这件事您有什么答复,谢谢您。

      丛骆骆:我想说这个问题就是刚才我们在药品不良反应这个话题里可能很多专家也谈到这个问题。那么我想除了一个药品自身的不良反应以外,在使用环节上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在一个疾病的治疗过程中,除了这个药自身的不良反应或者说质量问题以外,那么药品和其他药品的配伍上可能产生不安全的因素。我们刚才有的专家也谈到,很多人、特别是有些中青年人工作比较忙、压力比较大,一旦有病,他希望尽可能快、赶紧治好投入工作,可是我们这个药使用以后,服用以后有一个时间,是有一个过程的,并不是说药一进去,病马上就没了。比如服用药以后,十分钟还没解决,又加倍,可能大夫开了一天三次,他可能一次把六片全服了,这是非常不安全的因素。

      主持人:挺普遍的。

      丛骆骆:还有吃完以后见好,没有按照疗程继续服用,可能断药或者减量。特别是有一些女同志,有些药配一些激素,为了自身的美,上次减了一些量,这样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还可能给身体造成伤害,所以我们也想说,这种情况一定要按照医生医嘱或者处方说明书里,按服用多大剂量,该服用多长时间,一定要完成治疗的过程,否则有可能达不到治疗的目的,甚至对身体造成伤害。刚才这位观众给我们提的问题是非常好,我们也在以往的监测中发现到这种造成人身伤害,甚至造成死亡也是有发生。

      主持人:刚才丛局长其实也为我们大家提了非常细的建议,其实很多人日常生活当中说到很多白领,吃药不见效,立马自己加药改量,这其实很不对,很危险。

      提问:我是西城区宏慧园社区的居民,我想提一个问题,近年来由于中药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现在引起一些关注,据有关部门调查是由于大多数人对中药的副作用认识不足,甚至根本不认识,不以为然,我想问一下您,这是不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谢谢。

      丛骆骆:您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在整个监测过程中也发现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很多消费者有这样的误区;化学药都说它有副作用,有不良反应,那么中药它是很安全的,应该说吃中药没事,其实不然。我们说中药也是药品,是药品就会有自身的毒性,是药三分毒,食用中会有不良反应。只不过过去侧重点大家关注化学药品,对中药这块关注度不够。在最近几年我们在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也发现我们的中药发生不良反应也是很多,所以我想告诫大家的就是说,不管中药也好,化学药也好,都会有不良反应,以为中药很多是植物性、天然性的。其实不然,就是说也要关注中药的不良反应。

      主持人:还有要遵医嘱,我知道还有很多观众要踊跃提问,因为时间关系只能说抱歉。接下来请赵主任,还有丛局长,来说一说今天的节目形式人大代表,还有观众与政府官员面对面这样一种形式怎么样?

      赵巨鹏:我觉得这种形式很好,有政府官员、人大代表,还有公众在一起对话,讨论一个话题,特别是大家非常关注这个话题。这样可以达成很多共识,提高大家的一些认识,我觉得对于我们创造一个好的市场用药安全环境,我觉得是非常有好处的。

      丛骆骆:我也是觉得这个形式非常好,因为药品监管工作,比如药品安全工作,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不是药品监管部门自己关门自己在做,更重要是对社会的公众来保证安全,所以需要公众的参与,特别是说很多工作需要得到人大的支持,比如刚才谈到有些立法的问题,比如说人大代表提了一些意见,我们以前没有关注到或者关注还不够敏感的问题,通过人大我们直接沟通了解和公众参与,很多问题可能大家谈出来发现把它解决,可能对我们药品安全会有更大的提高。

      主持人:谢谢两位领导对我们这样一种形式的肯定。那么这样一种形式确确实实是人大代表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一种新的尝试,对我们节目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尝试。

      主持人:今天这样一种论坛的形式,人大代表对话政府官员,对于人大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是一种新的尝试,对于我们节目也是一种新的尝试。其实就《北京议事厅》来说,老百姓关心的话题,还有人大的监督职能和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都是我们报道的主要内容。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搭建起方方面面沟通的桥梁,就这期话题我们希望北京市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今后会有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