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法院围绕作风建设创建"三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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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5-31 9:48
来源: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海曙法院坚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改进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法院,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一、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法院。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学习日、业务培训、案例剖析等制度,鼓励干警潜心求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举办审判业务研讨会、邀请专家授课等活动,深化干警对法律理论的理解,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与业务素养。
二、强化审判工作,建设服务型法院。围绕司法公正,规范司法程序运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审务公开和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审限跟踪制度,进一步促进办案效率。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畅通诉讼渠道。
三、狠抓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型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干警自律意识。加强预防和监督,落实回避制度,规范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强化节约理念,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切实压缩行政办公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