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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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04 13:11
来源:法工委办公室
经市委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已正式确定。
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项目6项,其中经济和资源保护类3项:《宁波市象山港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宁波市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类1项:《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科技和社会类2项:《宁波市科技园区条例》、《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4年立法论证或调研项目20项,分别为:《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宁波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宁波市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宁波市旅游风景区水上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宁波市航道管理条例》、《宁波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宁波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宁波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宁波市旅游景区(点)开发管理条例》、《宁波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宁波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改)、《宁波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宁波市港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上述调研项目如个别条件成熟,可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提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