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04 年10月份开始向各有关方面征集2005年立法建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提出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草案)》。该立法计划(草案)已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将提交12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立法计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12月2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15000
电 话:87182164
传 真:87363417、87182164
电子邮件:nbrdfz@nb.cn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4年12月14日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草 案)
一、制定项目(5项)
1、《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2、《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3、《宁波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4、《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
5、《宁波市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宁波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二、论证或调研项目(14项)
1、《宁波市菜市场建设管理条例》
2、《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条例》
3、《宁波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条例》
4、《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5、《宁波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6、《宁波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7、《宁波市环境保护条例》
8、《宁波市民办学校管理条例》
9、《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
10、《宁波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11、《宁波市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条例》
12、《宁波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条例》
13、《宁波市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和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
14、《宁波市信息化管理条例》
(注:法规修改、废止项目未列入,需要修改、废止时,可及时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