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大常委会把有效监督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从“四个方面”着手,关注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在象山的保护和有效利用情况。
一是以督办代表建议为抓手,督促政府和呼吁群众保护文化遗产原貌。今年2月份人代会期间,大会共收到了有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的代表建议7件。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及时做好办前摸底工作,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组织沟通,了解情况,为加强督办夯实基础。
二是从人大工作特点出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象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鲜明,其中海洋渔文化、竹根雕技艺和民间剪纸技艺更是小有名气。县人大常委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教育功能,如依法通过财政预算,支持以政府贴息贷款的方式建造张德和根艺馆。
三是以监督政府重点实事工作的方式,关注文化遗产的综合利用。文化遗产难在保护,重在利用。象山人民需要一个及“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功能的文物博物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认真参与监督县重点实事工程“县文化综合中心”的建设进程,拟在该中心内开辟了3000㎡的文物展馆,为群众观赏象山的灿烂历史文化提供的场所。
四是注意吸收国内外县域文化遗产保护的有益经验,关注象山县文化遗产整体规划。目前,象山已形成了塔山遗址为主要特色的浙东新石器时代文化、水下考古为主的明清沉船遗迹和海洋渔文化、民间技艺传承展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遗产保护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