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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14(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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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4-16 10:57
  • 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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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上午,江东区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代表们围绕全面启动东部新城建设,加快实施会展区、门户区项目,推进江东核心区建设,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全面参与东部新城建设,努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宋伟代表说,开发建设东部新城,是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六大联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城市化的民心工程。要坚持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机制,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行动。进一步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工作,确保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顺利推进。陈仲朝代表说,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新城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以市、区两级互动共赢为导向、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市、区、街道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合力推进新城开发建设的良好局面。坚持依法办事和按政策办事,确保新城开发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政策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加快以规划为龙头的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新城区基本框架。竺保国代表说,《东部新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已编制完成,但还需制定专项规划,提高规划的精度和深度。一是尽快制定东部新城控制性详规;二是及早确定规划实施的阶段性目标,保证开发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加强规划管理,保障规划变成现实。陈阿明代表说,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要加快骨干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好新城区与老城区路网建设的关系,处理好路网建设与会展区等功能区块建设的关系,处理好路网建设与城市建筑设计的关系,尽快形成新城区基本框架。

      抓住机遇克难攻坚,提升城区综合服务功能。胡开通代表说,东部新城建设是江东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但处理新城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如由于规划控制,土地要素供给趋紧,使江东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更为突出,而且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为优化江东经济结构,建议市政府加强协调,创造条件,加快江东工业功能区的建设,支持东部新城有序开发;加快原江东科技园区的协调建设,对园区内近700亩规划控制土地,建议根据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在符合东部新城规划的前提下,早日进入实质性开发。唐海华代表说,城市东扩战略提出已近六年,东部新城开发第一阶段计划也已确定,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反而有一定的思想顾虑和观望情绪。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把东部新城详细规划和开发建设计划等内容尽快公布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自觉参与、配合东部新城开发建设。

      尽快落实和制定政策,解决村级发展留用地和企业搬迁问题。干伟金代表说,2002年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撤村建居、土地征用中,应按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实有集体农用地面积的10%留为村级发展留用地。当前,新城范围内各村的留用地指标已确定,有关部门应加快进度,在实施东部新城大规模征地拆迁前,留足留用地,并尽可能安排在位置较好的地块,便于发展三产。詹昌吉代表说,近年来我市地价上涨较快,新城区工业企业的拆迁经济补偿标准跟不上地价上涨的步伐。建议对拆迁腾笼造成的企业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顺应新一轮城市建设,妥善解决拆迁安置矛盾。虞烈芳代表说,拆迁安置工作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是旧村改造和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但安置房建设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房质量问题突出。有的安置房质量问题严重,甚至难以交付使用。如丁香苑小区。二是安置房交付推迟。如常青藤二期村民安置房,拖延近两年才开始打桩,群众意见较大。三是改变安置房使用性质及套型。有的开发商为追求更大利益,擅自改变原先承诺,出现纠纷多。王宇凌代表说,拆迁安置应注意做到:严格建设程序,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严肃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相关责任方和责任人;要维护群众利益,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房屋缺陷经济补偿制度;统筹安排,先建后拆,解决安置房交付使用拖后问题;实行同一社区(原行政村)整体拆迁,让群众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提高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