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07年5年12日
5月12日下午,奉化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围绕“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有力,既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又体现了科学性和前瞻性,是一个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宁波实际的好报告。同时,代表们就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等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与建议。
实现新提升,推动宁波现代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陈勇代表在书面发言中说,政府工作报告突出了加快发展的主题,贯彻了改革创新的精神,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是一个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今后五年要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必须坚持发展要有新思维,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把加快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大基础工程,把港桥海联动作为提升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工作要有新举措,如在大工程大项目建设方面健全推进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延伸重大项目产业链,在建设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方面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认真谋划穿山半岛、梅山岛、象山港等岸线开发规划,抓紧“大桥经济圈”开发建设;干部要有新作风,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效能建设、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等,推动解难创优工作,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主动接轨,走出一条有奉化特色的发展之路。胡谟敦代表说,我们要立足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这个大局,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的战略部署,走出一条具有奉化特色的发展之路。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快建设宁波南郊现代化生态城市,努力使奉化成为宁波大都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大力做好奉化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并毗邻宁波市区这一最大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的文章。要坚持错位竞争,把生态建设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资源集约利用结合起来,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用保护良好的“绿水青山”,换来可持续发展的“金山银山”。戎雪海代表说,结合奉化实际,我们要重点做好“三个大力推进”:一是大力推进奉化象山港区域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按照报告确定的建设生态经济型港湾的功能定位,坚持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二是大力推进旅游“金三角”建设,充分利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张“名片”和奉化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做强西部溪口风景名胜区,提升中部和滕头景区,加快东部滨海商务度假区开发。三是大力推进和谐奉化的建设,高度重视和解决好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陈少春代表说,象山港区域既是奉化未来的重要经济增长极,也是整个宁波大市的发展热点。下一步我们应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尽快落到实处,因为该规划虽已提了多年,但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还没有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统筹工作,因为象山港区域涉及到多个县市区,所以要考虑整体保护和开发,而不能再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和损害环境。三是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处理已出现和正在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确保象山港区域建设的健康有序。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傅企平代表说,今年毛市长的报告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单独列为第三大部分,说明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视。但目前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爬坡”阶段,农村经济发展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较薄弱的环节,城乡差距没有缩小。为此,应加快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新格局,而不让农村建设拖整个地区发展的后腿。范芳珠代表说,现在新农村建设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但发展速度还不能尽如人意,我认为应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一方面领导的精力要到位,另一方面组织机构也要到位,因为现在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职能机构。二是规划到位。规划应是建设的先导,因为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所以必须要有一个中长期规划,但现在新农村建设规划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投入到位。特别是要对那些由于经济基础差、甚至连建设配套资金也难以落实的地区实施财政倾斜。周康健代表说,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理念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准。现在随着农村老年人口的增长,部分老人的生活没有依靠。此前,政府已建立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机制,维护农民的利益首先必须保障农民的权利,所以应尽快出台农村人口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把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科学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盛军海代表说,生态立市、“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此,市政府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但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问题,还没有处理好,依然存在着“少数人投入,多数人受益”和“部分地区投入,全地区受益”的现象,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之间存在差距,因而造成生态市建设后劲不足。杨卓培代表说,在生态市建设中,农民的利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过程中,农民得到的少、失去的多。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为保护水资源,奉化亭下、横山水库上游因企业搬迁、环境清理造成的直接成本达到2.1亿元,农民每年减少收入在1.5亿元以上。翁燕波、王亚峰代表建议调整财政政策,即把水源头保护地的财政收入分成部分,全部让给当地;同时,再从水资源费和自来水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当地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及安置下山移民等,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