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重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近日,江北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新方法、新措施,坚持把开展预防咨询工作作为重大工程保廉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充分运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申举报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资源,积极地向部门、单位或者公职人员提供职务犯罪预防咨询服务,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建立预防工作制度。区检察院制定了《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制度》,把原先分散零星化的咨询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将“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关单位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漏洞”等七类内容列入咨询范围,明确了咨询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咨询方式也从来访咨询、电话咨询扩大到来信、网络、会议等多元化咨询形式。
二是明确作用地位,构建工程保廉机制。区检察院与区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政府主导性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将预防咨询制度确定为促进政府主导性重大工程保廉制度建设的四大措施之一,联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准确、及时地向相关工程建设部门、单位和人员提供咨询。今年以来,已为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二期等5个重点工程提供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意见,累计咨询建议20余条,促进了有关工程各个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运作。
三是注重事先预防,开展重点咨询服务。聚焦热点领域、热点项目中部门和个人的工作情况,通过咨询工作,既达到法律宣传和事先犯罪预防的作用,又保护了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比如,针对部分干部在遇到个别政策具体适用、执行时害怕引发渎职行为的心理,区检察院组织专人既向其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对该行为进行定性分析,还提出了应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等相关建议,解除了干部履职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