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年和深入贯彻落实年。这一年,委员会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有序地实施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我市教科文卫民侨领域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服务大局,着眼科学发展开展立法工作
1.制定《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2007年1月,随着国务院批准宁波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和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不断深入,高新区发展条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为原《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改提供了现实可能。2008年,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赴深圳等地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广泛收集同类高新区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有关高新区、科技促进方面的文件,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草案)》。2009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条例》的制定,对于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园区高新技术研发、高新产业集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两创”战略实施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2.制定《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2008年5月,我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广局、江北区政府等有关部门赴陕西、山西两省就制定《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认为,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制定古县城保护条例有利于慈城这座千年古城整体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古县城在保护原则下的适度开发、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古县城的文化效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考虑到《条例》关系到慈城古县城管理体制问题,且涉及部门较多,确定由江北区政府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此期间,我委与法工委多次参与《条例(草案)》的论证座谈和实地考察调研。2009年11月,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于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一审。
3.开展《宁波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在不断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体制性的矛盾,需要从法制的层面加以研究解决。2009年4 月,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开展立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委还结合学前教育工作的审议充分听取了各县(市)区人大、政府和有关人大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考虑到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即将颁布,为保证与上位法及国家的政策相衔接,2010年将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调研并形成《条例(草案)》初稿。
4.开展《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立法调研。该《办法》于1997年6月施行,随着《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办法》中的一些条款或被上位法涵盖或与上位法有所抵触,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同时近年来我市宗教事务管理的积极实践,为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及财务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和充实提供了空间。2009年4月,委员会会同市法制办、民宗局等部门赴宁夏、四川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兄弟城市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此后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宗教团体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办法》修改草案稿。委员会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法规集中清理的决定,适时对《办法》进行便捷、有效的修改。
5.开展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从5月下旬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对1989—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教科文卫民侨领域的15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论证,提出了清理意见,为下步常委会统一清理法规提供依据。同时,委员会还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做好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注重实效,立足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
1.审议学前教育工作。学前教育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我委从年初开始筹划,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组成了调研组,先后走访了不同办学主体、不同经济状况的多家幼儿园,多次与幼儿园教师进行座谈。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也在各自区域内开展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人大学前教育工作交流会,把调查和研讨的成果分别提交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审议学前教育专项工作中,我委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的创新,实现五个结合:一是专项审议与地方立法调研相结合;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结合;三是主任会议听取汇报与常委会书面审议相结合;四是常委会会议审议与代表建议督办相结合;五是专项审议与常委会领导课题调研相结合。通过审议,强化了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12月初,市政府组织了督学及督导,分6组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明年,还将研究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财政支持途径,并为立法做好前期准备。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历来是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2009年8月,主任会议听取了食品药品工作情况的汇报。为做好这一工作,委员会抽调部分委员和代表,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卓祥騋和副主任陈旭分别带队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环节的31家单位进行为期6天的抽查。检查发现,近年来,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深化食品药品源头管理,全面提升系统监管能力建设,为严防和减少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检查组也同时发现,一些单位的食品QS标志使用、“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部分仓库食品储存、食品检测覆盖面等方面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任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并提出一些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按照主任会议纪要,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工作的政府责任,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构建食品检验共享平台,扩大食品检验规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
3.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查。3月上旬,委员会会同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对我市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统计报表、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依法行政、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保障、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等情况,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于3月中旬形成报告上报省人大,为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报告建议继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力度,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新村土地建设政策、历史建筑和文保房等具有特殊价值的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政策予以完善,研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三、突出重点,紧扣社会发展需要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关民生重大问题,也涉及医药卫生系统内部的利益调整。10月14日,主任会议专项听取了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宁波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报告。意见明确了我市医改的总体目标,提出建立健全医药卫生四大体系、改革创新九项体制机制,确定了2009—2011年三年要做好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以及2009年度的重点工作。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普及。主任会议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在落实,人大将高度关注并跟踪改革进展情况,2010再安排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报告。
2.听取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科技成果转化事关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十一五”目标的实现。8月下旬,陈旭副主任与委员会领导到市经委、宁波国家高新区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开展调研后认为,我市高新科技产业在不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同时,还存在科技成果的质量总体不高,科技成果转换的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任会议听取报告后要求:加强政府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科技进步工作;突出重点,扶持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形成产业新优势;完善投融资体系,发展风险投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和中介组织建设,加强科技领军人物的引进和使用等。
3.听取我市国际友城交流工作情况的报告。随着我市对外开放逐步深入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到2009年12月,已与五大洲20个国家35个城市建立了友城关系和友好交流关系,其中市本级26个,县(市)区级9个。根据我市开展国际友城交流工作的新情况,今年10月,委员会专题听取了市外办关于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汇报。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在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同时也指出要有计划地选择与我市在港口建设、经济结构、社会发展等方面有较强互补性的国外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立友城关系和友好交流关系,积极开展经济、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善友城工作运作机制和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实现友城交流合作效益最大化。
四、围绕发展,加强和完善荣誉市民工作
1.督促政府部门制定荣誉市民授予办法《实施细则》。200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荣誉市民授予办法(修改草案)要求市政府出台授予办法《实施细则》。为推进荣誉市民授予工作开展,委员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督促制定《实施细则》。10月下旬,我委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实施细则》现已完成意见征求。《细则》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荣誉市民授予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有利于荣誉市民授予办法的有效实施。
2.帮助荣誉市民排忧解难共克时艰。为响应市委“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的号召,陈旭副主任和委员会领导先后走访在甬的16位荣誉市民,进企业11家,重点了解企业生产形势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并邀请在甬荣誉市民列席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开幕式。对走访中反映的有些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对有荣誉市民反映的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委员会以《人大内参》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反映,毛市长在《人大内参》上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荣誉市民反映的问题。
3.加强与在港的荣誉市民及市侨、台商会的联络。2009年2月,陈旭副主任应邀赴港出席香港甬港联谊会春茗团拜会,在港期间,为几位年事高行动不便的荣誉市民举行了荣誉市民称号授予仪式。参加了侨商会换届会议及侨商大厦结顶仪式和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成立十四周年庆典活动。主办了市五侨联席会议。此外,为纪念和弘扬荣誉市民对宁波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委员会正着手做好《宁波市荣誉市民画册》(第三辑)编印工作。
五、保障服务,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
1.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1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执法检查组,对宁波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实地检查了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宁波中学、市蔬菜批发市场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我市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立良好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立法调研。6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茂东来甬开展精神卫生立法调研。主要就社区康复体系建设、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开展调研,实地察看市康宁医院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充分赞赏我市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对我市依法加大精神卫生事业工作力度,加快精神卫生工作网络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整体服务水平表示肯定。
3.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3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童芍素一行来甬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暨“一法六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和象山县关于实施“一法六条例”情况汇报,召开2次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永丰库遗址、郁家巷历史街区、董孝子庙等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和非遗项目。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称赞“民办公助”奖扶支持促进博物馆建设,文教结合推进非物质文化项目传承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4.配合省人大开展法规落实情况调研。3月,省人大民侨委主任委员钟小毛一行来甬开展《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市台办等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台资企业代表座谈会,走访5家台资企业听取意见建议,高度评价我市在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对台商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将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5.配合省人大开展专项调研。6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一行来甬开展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听取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与部分省人大代表及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人士座谈,实地考察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展情况。
此外,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草案)》、《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2009年12月30日
宁波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员会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关注影响教科文卫民侨领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关注社会事业的制度性、结构性调整,密切关注敏感性、突发性问题的处置和影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关注民生,务实有为,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
一、地方立法工作
1.制定《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开展《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立法调研;
3.开展《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4.开展《宁波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项目
听取和审议宁波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专项工作报告
1.主任会议听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
2.专委会听取我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报;
3.专委会听取我市侨企、台企维权情况汇报。
四、调查研究与议案办理工作
1.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上下联动,开展宁波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调研;
2.认真办理市“两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五、荣誉市民工作
1.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荣誉市民”的推荐、授予和协调联系等相关工作;
2.采取走访、拜会、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加强与荣誉市民的联系,并邀请他们列席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式;
3.做好临时来甬荣誉市民的有关接待服务等工作。
六、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工作
1.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对口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为他们来甬开展调研、监督等工作做好配合和服务保障;
2.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以及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促进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完成;
3.加强与兄弟城市对口委员会的交往,开展工作交流与探讨,推进委员会工作水平的提高。
七、 委员会自身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和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委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学习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立法与监督的能力,提高开展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调研的深度,不断增强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
3.求真务实,勇于探索,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健全专委会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委员会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委员会的整体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