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诸锐璋院长提请的《关于提请任免胡世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于2011年10月28日通过如下人事事项:
任命:
胡世新为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
胡家强为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胡建新为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
赵沛耿为宁波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胜顺为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庭长;
邬先江为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庭长;
陈晓明为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继林为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
姚雪锋为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副庭长;
王佩芬为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唯军的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舟山法庭庭长职务;
胡建新的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勇奇的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邬先江的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肖尔的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庭长职务;
胡世新的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锋的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家强的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继林的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晓明的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副庭长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