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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检察院“三举措”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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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05-06 10:25
  • 来源: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近期,余姚市检察院采取三方面举措,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改善法律监督外部环境。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开展三项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立案情况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土地违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移送、处理情况。开展当事人反映民事执行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当事人反映的民事执行不到位和执行不当案件。开展保外就医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服刑人员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保外就医条件是否消失等情况。

        二是注重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八项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刑事立案信息共享机制、立案与强制措施变更理由说明机制、明确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刑事判决抗诉审查机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虚假诉讼协作查处机制、重点案件嫌疑人监管监督工作机制、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三是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任务分解表,实行定任务、定职责、定时间“三定”,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同时,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