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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指导象山影视产业发展做好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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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09-26 14:44
  • 来源: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秀玲率市文化产业调研组一行对象山影视文化产业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并提出三点建议指导产业发展。

        据了解,该县影视文化产业动作主体是象山影视城。自2005年开城以来,已接待剧组90余个,游客300余万人次,先后获中国十大影视基地、全国指定影视拍摄基地、浙江省影视拍摄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等10余个荣誉称号。

        调研组听取了该县“着力建设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努力打造影视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做活体制文章。调研组认为,象山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成果、资源优势明显,在文化产业发展大环境下发展前景看好,市政府应对此现有的、成熟的、有发展潜力的、有规模的文化产业加大扶持力度。下步,象山要引入社会资本,做活体制文章,鼓励国有、集体、个人、外商参与开发和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发展格局。二是做足产业链文章。要把影视城定位在文化产业上,利用文化资源做好旅游文章。拉长文化产业链,如群众演员、影视体验、民俗节庆、影视引申品等,建立以影视元素为基础,游客互动参与的旅游理念,进一步丰富影视产业市场。三是做好人才文章。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引进和培养影视文化、旅游管理、营销等专业性人才,突破当前瓶颈制约,加快形成相对雄厚、结构梯次较为合理的影视文化产业人才队伍,为宁波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