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制定项目(共4件) 起草单位 联系工委
1.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 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财经工委
2.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市规划局 城建环资工委
3.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市教育局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4.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市司法局 内司工委
二、论证或调研项目(共10件) 牵头工委 参加单位
1.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 内司工委 市监察局市检察院
(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修订) )
2.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 财经工委 市工商局
3.宁波市气候资源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农业农村工委 市气象局
4.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改) 农业农村工委 市农机局
5.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环保局
6.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 城建环资工委 市城管局
7.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环保局
8.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规划局
9.宁波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市侨办
10.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