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大一直非常关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征迁难题破解情况,经过多次考察调研,向政府提出了做细前期工作、规范操作标准、细化征收进程等要求。鄞州区政府认真落实人大意见,分别在邱隘镇羊毛衫市场(明湖地块)和姜山镇核心一号地块A项目(东光新村)推行“阳光征收”模式,在两个月签协期内两个项目总共完成签协739户、总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分别占征收总户数和总面积的98.5%和96.7%,创该区有史以来房屋征收最快速度。
一是注重程序规范。明确房屋征收整套流程,规范项目建议书办理、房屋调查结果公示、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决定公告等程序,避免因程序不到位而出现纠纷和异议。如姜山项目在7个多月时间里走完28道程序,发布各类公告、公示、通知等达10余次,以工作规范化取得群众认可。
二是严谨把握节点。在明确征收程序外,还规定每个程序的时间节点,使程序环节更加规范合法。如征收补偿方案必须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5日内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告;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三是坚持信息公开。为杜绝以往拆迁过程中出现“捕风捉影”现象,“阳光征收”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示公告、调查结果、签约情况、经办人员、办理指南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九公开”制度。同时,切实完善征收信息公开系统,让签约工作全程化公开、全方位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推进征收工作依法、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