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公开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部门预算
  • 阅读:
  • 时间:2014-06-24 09:0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一、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会议及活动的组织、会议简报、新闻宣传等准备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等具体组织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字综合工作和调查研究课题,总结地方人大工作经验;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理论、法律学习的具体服务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和保密工作;
      6.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服务、接待、保卫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1家事业单位(宁波市人大新闻信息中心)预算。
      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收入预算52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9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支出预算529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9.9万元,项目支出15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和日常公用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5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17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立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1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8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下拨市代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其他专项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4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和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4.2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厅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人大与国外地方议会有关立法、监督等工作经验交流、友城间交流互访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万元,比上年下降27.53%。主要用于接待外国友好城市访问团、议会交流团、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及省内市县(区)人大来甬学习交流、立法、监督工作调研、专项检查、代表培训和视察等工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1.2万元,比上年下降34.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立法、监督等工作调研、专项检查、代表培训和视察、信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市人大2014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