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东区编办批复同意江东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增加中层领导职数3名。江东法院是宁波市首家成立金融审判庭的法院。
一是案件增速生动力。随着江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不断增多。现江东区内已拥有各类金融企业304家,分行以上银行23家。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江东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不断攀高。2007年该院受理各类金融案件仅72 件,2012年已上升为924件,2013年为1214件,截止今年5月,该院已受案696件,同比增长142.51%,涉案标的27.52亿元,同比增幅132.63%。该院反映的金融借款案件激增亟待关注得到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及市中院院长李泽明的批示关注。随着东部新城内国际金融中心的逐步形成,金融类案件受案量还将高速增长,设立金融审判庭迫在眉睫。
二是多方合力促落实。江东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的计划得到市中院、江东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区编办等多家单位支持。2012年,江东区委书记胡军在江东区金融办上报的《关于优化江东区金融环境、增设金融审判庭的建议》上作出批示,要求区编办会同江东法院研究并提出意见。随后,江东区编办多次到江东法院就金融审判庭的成立展开调研。2014年初,在江东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童登勇等四名人大代表联名向江东区人大提出在江东法院增设金融审判庭的建议。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金融审判庭最终落实。
三是专业审理助发展。金融审判庭成立后,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两大类,金融类商事案件和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产品类案件。除专业型的法官审理金融案件外,还将专门成立一个诉讼保全专项组,并配套相应的评估、鉴定、拍卖人员和执行人员。此外,还将从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大专院校、金融机构中聘请金融专家、学者和资深从业人员担任专家人民陪审员,实现专家陪审员与法官优势互补。同时,还将与党政部门、金融单位、行业协会之间加强沟通,运用司法建议、金融白皮书等多种形式,分析形势,发挥预警作用,更好地服务区域金融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