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处置欠薪案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是早发现早预警难。很多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注册、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不稳定等问题,单靠人社部门无法及时掌握企业变更信息,如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欠薪逃逸,易错过最佳处理时间。
二是引导依法处理难。按照劳动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员工尤其是欠薪企业的员工普遍不愿按法定途径进行维权,主要原因是依法处理时间漫长,办结时间最快也在2个月以上,造成农民工更倾向于采取集体上访、拦堵马路等偏激维权行为。
三是追逃惩处严打难。欠薪逃匿事件突发性强,经营者一般事先有预谋,甚至精心策划。诸如,打着外出游泳、聚餐的幌子,将全部员工调离岗位,伺机转移设备逃匿等。同时,逃匿者多未领取证照或挪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注册,造成公安机关打击难、追逃难。由于违法成本低,一些不良企业经常采用“跑到其他地方重操旧业”的伎俩,恶意逃避法律责任。
建议:进一步完善预警防范制度,采取公安、安监、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联动的方式,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动态监管平台和分级预警制度,并将恶意欠薪单位纳入各部门的“信用黑名单”,并探索实施多种工资垫付方式,以解决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在应急处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