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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区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遏制”村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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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2-30 10:09
  • 来源:镇海人大办
  •   近年来,镇海区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村级财政管理工作,多次要求政府从规范财务管理入手,大胆改革财务人事制度,积极创新财务管理体制,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打造规范透明村级财务管理网络,有效防止村级财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监督。在确保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的前提下,在5个镇街道66个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推行“村账街道代理制”,通过建立5个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实行委托做账、授权管理。
      二是全面推行会计监督。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切断了会计人员和村级组织的行政隶属、经济利益关系,可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使过去村里各类不规范报销、随意变卖土地或资产获利等情况大为减少,有效避免了村级资产损失。去年全年5个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累计退回票据233张,涉及金额101万元。
      三是全面推行民主监督。在各行政村建立村监委,成员由全体村民直接选出,享有财务质询权、审核权与建议权,重点对村级集体资产运行开展实时监督,每一张报销的票据上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由村监委成员核实后才能最终报销。同时,健全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去年共评议村干部650人,对3个行政村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纠正违规情况16起,未发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