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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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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3-09 11:40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承启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促、立足于帮,突出监督重点,把好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和宁波现代化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听取和审议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重点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例会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多规融合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整合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监督,重点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5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新型城镇化建设现状、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含《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听取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结构调整、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等方面内容,决议贯彻落实、专题询问意见办理等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民事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市中级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审议2014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及2015年规划工作安排情况报告、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分别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6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常委会专项视察4项

      组织重大项目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成片危旧房屋改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专项视察,拟分别安排在6月份、9月份、9月份、11月份,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三)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报告16项

      1.“港口经济圈”建设推进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4.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情况报告

      5.律师工作报告

      6.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7.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情况报告

      8.防洪排涝工作报告

      9.渔场修复振兴“一打三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报告

      10.交通工作报告

      11.港口转型升级工作报告

      12.机场三期建设情况报告

      13.民族工作报告

      14.甬台两地交流与合作情况报告

      15.文化产业工作报告

      16.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安排计划、预算、决算等方面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5.审议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决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预算报告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报告、决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级财政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报告、计划执行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检查(含《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执法检查活动拟安排在7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完善网络报备工作机制,组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队伍,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维护法制统一。书面审议201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和审议民事执行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开展。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研究室等予以配合。

      六、加强专委会监督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组织开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公证工作、政府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情况等调研,视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听取住宅标准化与精装化工作情况汇报,跟踪监督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管理情况。

      七、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

      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工作情况、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意见,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要求,对列入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精心组织,加强调研,密切配合,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形势变化,对监督工作计划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