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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股份制改革存在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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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6-15 09:01
  • 来源:江北区人大办
  •   近期,江北区人大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股份制改革情况开展调研,发现存在三大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及监管还不够到位。调研中反映,目前全区农村“三资”管理中资金管理相对规范,而资产、资源管理比较薄弱。村级资产管理虽有制度,但部分村干部在执行上还不够严格,存在着怕麻烦、凭经验办事的情况。在“三资”管理上,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和资源管理的现象,部分村级资产、资源统计不明、底子不清、不全,没有纳入到监管的范围。个别集体资产在经营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不规范,要素不齐全,或是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街道(镇),造成村集体资产不能得到实时监管。

      二是集体股份制分红存在“吃老本”现象。全区股份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村级集体资产的增值收益、资金(包括征地款)的银行利息、外借产生的利息等,相当部分还包括集体资金本金。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村因土地征用、厂房拆迁等原因,其大量资产、资源转变为货币资金。受土地、规划、投资渠道缺乏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上村干部求稳思想重,经营能力有限,造成大量货币只能存入银行或借与其他单位组织,没有可观的收益。而村民普遍只关心分红而不关心集体收入增长,对分红金额要求“只增不减”,对集体资金、资产大量存放在村里也不放心,提出要分光的想法,势必造成股份分红“吃老本”的现象。

      三是股份制深化改革工作仍需进一步探索。目前,全区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已经走过十多年,下步如何进一步深化,尚缺乏顶层的设计及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如组织机构退出,缺乏相关指导性文件,省经济组织条例对于组织机构退出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因此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系列政策、原则、条件和操作程序等,还需进一步探索。农村股份制改革中一些遗留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深化解决,包括村零星土地、边角料土地、10%留用地等资产的处置,集体内部资产产权的明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