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4年,慈溪人大共办理各类信访356件,其中,办理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来信30件,常委会领导批示督办84件。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该人大信访处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一信一审”把脉为先。信访科在收到信件后,都会登记在案,同时针对信件反映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处理方式提出初审意见,再分送各工委负责人审阅,提出审阅意见。重大信访件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批示办理意见,一信一审,每信必审。使常委会分管领导、各工委负责人和信件处理人员对来信处理情况都做到心中有数,统一信件处理的思想。
二是重要信访件面对面交流。近年,某些反映民生热点问题的信访件逐渐成为关注重点。为稳妥化解此类矛盾纠纷,该人大有关工委专赴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重点信访件处理情况,并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办。通过了解有关部门对人大信访工作的看法,以及信访诉求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工委可以对当面交办的信访件提出具体要求和答复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三是实行来信回复答疑制度。针对来信中提及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拒不答复的情况,采用来信答复制度。除匿名信访件外,均回信告知信件的转办处理单位,同时对信件中涉及的问题予以分析,给出建议。另外,该人大还在回复中告知省监督条例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的内容、省人大关于信访处理的相关规定等,使信访人了解人大信访处理的依据和处理方式,进而减少重复来信。
四是细化来访处理手段。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同时对确实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救助;对无理取闹,重复上访的,通过析法明理,及时疏导情绪,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