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是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的重点难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就《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5月启动以来,已进行了广泛密集的调研。8月5日,市人大内司委部分组成人员赴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就本市非公企业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了华信集团、均瑶集团、鸿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的相关汇报。
从汇报情况来看,6家企业在建章立制方面贯彻较好,职代会制度均已建立。企业还通过不断落实、完善职代会职权,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的机制,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工作,保障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参加座谈的企业负责人指出,条例贯彻过程中还存在员工认识不足、职工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审查监督等部分职权难以落实等问题,并建议条例在下阶段修改中加强关于执行的刚性规定。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徐季平在调研中指出,民营企业是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的重要阵地。各企业要总结、提升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建制理念,要在确保程序合法、合理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职代会职权,尤其要把握好工资待遇等关键事项,确保职代会的运行质量。要推进职代会制度与其他现代企业制度融合发展,研究处理好双方的内在关系。徐季平希望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做得好的企业,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力争成为民营企业学习的标杆。
据了解,《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去年,市人大内司委开始启动“3+1”的检查模式,即2014-2016年3年中,市人大内司委结合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分别对全市各区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