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和发展,近期,慈溪市人大就该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三方面助推该市特色小镇建设。
一是财政返还支持。对列入该市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给予30万元规划编制补助,对列入省级、宁波市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分别给予300、200万元补助,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再给予300、200万元补助。对创建成功的省级、宁波市级特色小镇,在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对于新增财政收入的市本级财政留成部分,5年内予以全额返还。
二是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各类产业补助资金,以市场化机制运作政府产业基金,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发展。鼓励灵活运用PPP模式推动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创新孵化平台建设。
三是人才引进支持。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优先享受该市人才引进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对特色小镇亟需的高端人才、特殊人才,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等方式加快引进步伐,切实增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