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慈溪市检察院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时,积极推行“一案三看”工作法。
一是拿到案件看损失。根据企业直接损失和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情况,切实掌握办案时机和力度,从快办理,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审查案件看原因。在办案时综合考量案件发生是否存在历史原因、经济习惯及其他案外因素干扰,准确评估涉案非公有制企业的过错程度,防止武断办案,挫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性。
三是给出结论看风险。围绕案件处理结果是否会激化矛盾,是否会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风险等问题,依法采取兼顾各方利益的处断方法,无法避免风险发生的,通过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联动处置、舆情引导等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去年以来,该院通过“一案三看”工作法,累计打击51起危害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犯罪行为,帮助7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10家企业追回经济损失约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