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关于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研究审议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工作。对此,市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逐项研究审议意见,提出改进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监管体系,使我市的VOCs污染治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截止9月底,完成40家重点企业的VOCs治理任务,企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全面推进,镇海区计划投资1.8亿元建设围绕打造环境执法监管最严市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行环境污染“零容忍”执法监管要求,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调处环境违法行为1504起,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倍以上,34人因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或刑事拘留。截止9月底,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9685件,信访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环境信访投诉量首次出现下降,比去年同期(11423件)下降15.2%。
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9.8%。今年第二季度,全市民生满意度指标中“环境状况”满意度得分提高了3.8分,在各项指标中增加值最多,这也是广大市民对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的充分认可。
(三)谋划提升质量
圆满完成今年9月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是我市切实落实污染减排措施、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一次生动实践,为我市结合气象条件深入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深度谋划下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提供了详实的防治依据。市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将作出精细研究和部署,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出发。
一是认真总结、科学分析。认真总结G20峰会会前整治、会期保障阶段我市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污染物减排成效,结合气象参数剖析存在的问题,指导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路线图,走出一条宁波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之路。
二是完善机制、持续发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完善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加大“五气共治”力度,做到工作进度再提速、污染物总量再削减。重点加强VOCs污染防治,并把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现象作为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环境面貌美观。
三是严格执法、刚性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加强环保执法与公、检、法机构的协作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二、“五水共治”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和省政府明确对宁波市的水质断面进行考核,共包括三部分:10个考核断面(全省103个),1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四灶浦闸断面),6个交界断面,共17个,其中3个重复,实际共14个考核断面。目标要求2020年前全部达到水质功能区标准,优良率80%以上。为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分10条、34款、275项具体措施,以及配套的8个具体行动计划,10月19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使宁波治水工作更系统、更科学、更具有针对性。同时,完成了国家和省政府对宁波考核断面达标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消灭市控劣五类断面攻坚行动,到目前为止市控劣五类断面由2015年的8个减少到4个。
(二)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8月24日,省委常委、市委唐一军书记在全市“五水共治”暨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面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志着我市治污水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实施重点为:(1)老小区;(2)旧城区;(3)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4)乡镇建成区、中心村;(5)一般行政村、自然村;(6)工业园区(集聚区);(7)畜禽养殖场(户);(8)十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等八大类功能区块的截污纳管工作。制定形成了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9个配套专项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基本建成“排水用户全分流、污水管网全覆盖、城镇污水全处理”的城镇排水综合管理体系,城镇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辖区污水全面实现零直排标准要求。北仑区、镇海区、慈溪市、海曙等地立足实际,先行先试,扎实做好截污纳管工作,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开展河湖库塘清淤“百日攻坚”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宁波市~年河湖库塘清淤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决定从今年月中旬到明年月底,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河湖库塘清淤“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加强清淤项目建设,强化淤泥检测,淤泥合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按时有序快速推进。河湖库塘清淤“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包括清淤项目建设、淤泥检测、淤泥资源化利用、完工项目验收和清淤宣传等五方面工作内容,其中,年实施项目个,清淤方量万方;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全年可超额完成年度清淤任务。
(四)正确处理生态、生活、生产关系。
近年来,通过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我市生态环境用水量占“三生”用水总量的比例不断提高,已从2006年的不到6%,增加到现在的12%左右。按照到2020年努力达到20%的目标,在建成引曹北线和协同推进钦寸水库及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工程基础上,积极推进引曹南线建设,强化江河湖库水资源的统一调配,优化河网补水的调度管理,增加补水量和流动性。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宁波市区平原河网引配水专项规划,拟通过规划明确市区平原河网的生态调水规模、调水线路、调度管理方式等问题,促进生态调水科学化、常态化。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划,增加水源涵养林补偿等举措,持续加强保护力度。在继续加强对水源地清洁型溪道、入库口生态湿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对水源地上游的村庄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并对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展开了经济发展补偿、水源涵养林效益补偿、保洁与垃圾清运日常运行补助等生态补偿工作。结合我市大中型水库分布特点,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5〕8号),以保生态、保水源、保民生为基点,自南而北构建保护带,加大四明山区域的保护和投入力度。市本级财政每年设立上亿元的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下山移民补助、建制村生态保护和运行等转移支付,并积极探索对水库下游生产、生活的延伸补偿。
(六)突出强化中水回用。
目前我市市区每天的污水处理量已经超过100万吨,但再生水的利用率尚不高。根据“十三五”规划,我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进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水排放提标,着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绩效。通过近年探索,日产10万吨的北仑岩东再生水厂一期,以较低价格激发企业使用再生水的动力。市城管等部门将依托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再生水项目,研究中水回用河道技术。下一步,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还将通过工程、技术、价格等手段,大力推进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
(七)持续狠抓民生治水项目。
通过治水强基工程建设,我市已新建上百公里堤防,贯通多条骨干排涝河道,市区新建泵站日强排能力达到2000万方。近期莫兰蒂台风期间,连续60小时不间断运行,加快涝水外排,但仍存在奉化、鄞州等上游区域防洪和老城区局部低洼区域内涝问题。下阶段,市政府将持续加快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按照“两江同治”要求,全面实施姚江流域治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结合行政区划优化,从流域角度综合考虑防洪排涝、水资源调配和水环境改善问题,谋划城乡河道统筹管理新机制。深化完善防汛应急机制,加快老城区低洼片区改造,切实强化非工程措施建设,制订落实各项防汛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