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强基础、学业务、重监督”三举措,指导乡镇人大履职行权水平提升。
一是健全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区域调整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共调整了1名人大主席、4名联络员,目前8个镇乡全部配齐专职主席、副主席和联络员,并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会议经费和活动经费都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按照区代表每人每年800元、镇代表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专家,举办《浙江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专题讲座,学习最新乡镇人大工作要求。分批次到宁海、镇海、奉化等兄弟市区代表乡镇,学习交流具体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分3批组织区镇人大工作者和区人大代表赴上海交大,开展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情培训。在全区开展人大工作调研评比,本年度共收到调研文章21篇。
三是紧密联动,强化监督力度。建立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加强对各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发动各乡镇人大以“剿灭劣V类水”、“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乡镇财政预算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发网上代表联络站,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与选民联系,收集选民意见,开展有针对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