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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会议听取《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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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24 09:41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科普工作迈上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大科普格局正在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对科普立法非常重视,开展了多部门、多城市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协调会评估论证、讨论并修改《条例》草案论证稿、征求意见稿及审议稿,为立法的出台和实施做了大量扎实基础的工作。《条例》出台后,相关部门也开展了大量的专题宣传工作,举办《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条例》巡回宣传活动。 

    今年8月,我市在宁波科学探索中心举行宁波市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为推动科普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科普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2019年全市科普经费总投入达10728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7070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15.3%,并推动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此外,加快了科普设施建设,新增各类科普主题馆16座、科普画廊103个、科普教育基地10个,宁波科探中心、慈溪市科技馆先后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市科普教育基地年参观人数突破1000万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普条例在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重大科普成果纳入本级科学技术奖范围、免费开放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条例》的施行对引领和推动我市科技普及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但《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在宁波科学探索中心举行宁波市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科普资源数量、规模、科技化水平与公众对科学知识的需求相比,仍显不足。科普资源整合不够,资源相对分散、利用率不高,尤其对学校的教育资源、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等挖掘利用不够充分。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科普产业,尤其是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特色、重点和方向,加强各类专业特色、彰显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建设,鼓励科研院所、大中小学校、企业科研与科普工作相结合,健全科普资源对外开放的共建共享机制。同时,根据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科普知识需求,提供不同的科普“产品”,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科普获得感和满意度。 

    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紧盯条例的实施,确保法规的生命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助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