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6月23-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推进落实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常规推进“科技争投”,做深做实科技创新“栽树工程”,着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科技创新实力得到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应当清醒看到,对照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改革任务和“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与宁波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更好地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困难和挑战。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高度,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立足国内重大需求,对标先进城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科技创新赋能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进一步细化我市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完善指标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要深度参与长三角新一体化发展,成为长三角创新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加强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力建成全国一流科技园区;深入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规划落地实施,打造长三角地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引领性科创策源地;集中力量建设好甬江实验室,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要全力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类分级治理体系,做大做强现有产业研究院,争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加强源头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三是进一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聚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迭代“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建立重点产业链培育清单,加快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要深化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比重,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创新减税政策,加强对初创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要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科技中小型企业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打造成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要完善“科技大脑”运行模式,推进“宁波科技大市场3.0版”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
五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治体系,适时修订相关科技类地方性法律法规,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要不断优化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促使政策有效落实到位。要加强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的引领作用,确保财政科技和人才经费投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要深化人才管理服务新政,深入实施“甬江引才工程”,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设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宁波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大平台”。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助推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