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8月30-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主任傅祖民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系统总结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彰显了深挖彻查、有伞必打的决心意志;市监委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调研,认真准备专项报告工作,体现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高度自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打伞破网”的高压态势和强大攻势,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交出了高分履职报表。当前,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斗争环境更加严峻复杂,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惩治高压常态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进行到底的决胜底气,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慎终如始,总结运用好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做法,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把“打伞破网”作为全市监察机关的“一把手”工程,高站位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落实,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二、围绕除恶务尽,坚持深挖彻查常态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伞破网”责任清单,加强线索动态管理处置,按照逐案过筛、逐条清零的要求,深挖彻查上级挂牌督办黑恶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背后“保护伞”,及时采取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直查直办,做到打击“保护伞”不漏网、责任追究不漏项,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坚持“打伞破网”断根与“打财断血”绝后同向发力,确保全链条、全方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协同联动常态化。要认真贯彻好监察法和相关法律,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与相关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提前介入、协商会商、双向移送、反馈通报和快速流转等机制,互通情报、共享数据,实现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在“打伞破网”过程中,要同步开展系统性以案促改,发挥同系统、同领域、同行业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敢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做到镜鉴常照、警钟长鸣。
四、推动基层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常态化。要加强对市县乡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严厉查处问责,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渗透。要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促进基层治理提升。要进一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针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文化娱乐等资源密集、资金富集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单位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行业乱象依然突出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