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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光君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甬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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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5-25 09:29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4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率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甬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和副主任胡军、戎雪海及秘书长彭朱刚等参加调研或相关活动。



    在甬期间,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博威集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干岙水库工程、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地,现场听取介绍,深入交流探讨,详细了解企业及科研院所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9日上午召开座谈会,调研组专题听取宁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围绕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就“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一个时期如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进行了座谈交流。



    近年来,我市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主战略,全市域推进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力加速推进“科技争投”攻坚行动,做深做实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以超常举措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创人才“蓄水池”功能,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奋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迈上了新台阶。



    调研组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调研组指出,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宁波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要有历史责任感,要有足够的担当。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科学谋划“十四五”科技专项规划,努力使科技创新水平与城市经济地位相适应相匹配。二是要补齐短板弱项。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科技创新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精准攻坚,科学施策,在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等方面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发力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关键突破。三是要完善法规体系。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结合宁波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的法规规章,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力的法规制度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