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涉及机动车维修业的行政许可修改为备案后,监管方式发生了变化,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修改)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为了广泛征求意见,现将修改稿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22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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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