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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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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8-09 09:16
  • 来源:宁波日报
  •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就《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赴宁海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质量。



    当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宁海县跃龙街道杜鹃山妙相寺国家级登山步道周边重点松林保护情况,仔细了解当地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毁灭性的国际检疫性病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我市于1991年在象山县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这也是我省首次发现,之后该疫病在我市快速扩散,对松林资源和生态资源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可持续防治路线,不断探索科学防控方案,全力开展防治工作。2009年,《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坚决遏制疫病扩散蔓延势头,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危害逐年减轻,发病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呈现连年“双下降”的良好态势。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依法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各地要坚持依法治理、完善体系,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科技赋能、攻坚克难,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各项工作,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控走上一条可持续控制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