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宁波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1〕22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保供应稳增长促发展工作力度,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首次超万亿,达到10332.9亿元,增长10%,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3.4%、12.8%和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57709元和35160元,分别增长10.1%和10.5%。1-10月,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7.3亿元,增长16.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66亿元,增长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6.4亿元,增长12.1%;外贸进出口总额9799.4亿元,增长22.5%,其中出口6269.8亿元,增长20.2%,进口3529.6亿元,增长26.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
一、加快创新转型发展,着力培育经济新动能
一是持续加大科创投入。前三季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348.7亿元,增长31.3%;1-10月,高新技术产业投资582亿元,增长39.6%,均保持较快增势。全市域推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出台科技企业“双倍增”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282家,创历史新高。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甬江实验室揭牌成立,石化智慧供应链平台落户大榭。落实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80余个企业、平台和项目。累计培育战略性新兴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家,引进科研团队217个,集聚各类人才3585名,建设创新平台232个,孵化科技企业576家,授权国内外各类专利2980件。
二是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绿色石化产业,镇海炼化扩建项目老区改造工程与乙烯装置拟于年底试生产,首次实现百万吨级乙烯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分散控制系统全面国产化,万华宁波新材料研究院等项目竣工;谋划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推动中铝创新研究院、中海油新材料研究院等项目落户。提升发展汽车产业,编制新能源汽车规划,推动极氪汽车总部落户,与吉利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等21个合作事项,吉利杭州湾极氪工厂等项目竣工。1-10月,“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126.5亿元,增长13.6%。
三是持续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提质扩量三年行动,出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倍增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培育认定市级试点项目31个,方太、爱柯迪等4家企业入围年度省级“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名单。出台加快培育制造业百强企业、推进企业“四上”实施方案,建立“大优强”企业培育库,已入库106家。推动服务业提质发展,出台实施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加快建设宁波—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出台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前三季度新增总部企业83家;北仑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等6个地区入选首批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出台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化北仑区和得力集团首批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新增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3家,省级试点10家。
四是加大创业创新力度。新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4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8家。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双创活动周宁波分会场活动入选全国18个重点活动之一。1-10月,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技术、战略性新兴、装备制造业、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0.2%、17.5%、17.1%、18.4%、26.9%和21.9%,均高于面上增速;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28.6%,对总产值增长贡献率达38.9%,新产品产值率34.1%,提高1.2个百分点;列入国家“三新”的新产品产量快速增长,集成电路、智能手机、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产量分别增长87.3%、35.6%、34.7%和34.1%。
二、全力抓好有效投资,着力夯实发展后劲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协调例会制度,强化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清单化“销号”闭环管理。1-10月,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50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45个省市县长工程项目有22个落地;53个市级重大招商项目有11个落地开工;35个重大前期项目提前实现开工。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集中开工项目实现开工34个,开工率87%,居全省前列,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等3个项目提前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探索建立要素保障问题动态梳理和督促分办机制,制定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做好政府专项债券谋划申报工作,发行两批专项债共计209亿元,第三批80亿元专项债预计年底完成发行。积极推进市水务集团首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
三是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研究编制建立大招商统筹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构建“大招商”格局。1-10月,新设外资企业464家,较去年增加79家,实际利用外资30.8亿美元,增长34%;国内招商引资项目812个,实际到位资金1618亿元,增长25.7%。
四是强化项目接续谋划。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53个,力争完成投资1.73万亿元以上。启动建设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储备库,优化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大力开拓内外市场,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出台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政策,15家企业获评全省首批“领跑者”企业。深入实施外贸双万亿行动,1-10月,对欧盟、美国和东盟分别进出口1755.9亿元、1716.1亿元和1028.1亿元,分别增长25%、22%和16.9%;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2693.6亿元,增长21%;机电产品出口3614.8亿元,增长27%。实施国内市场拓展计划,鼓励企业通过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等“六进”渠道拓展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获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试点,新增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4个,获批“浙江出口名牌”83个,均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深化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出台宁波片区建设方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制定实施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建设方案。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体系,7个案例入选全省前两批自贸试验区30佳制度创新案例,16项改革成果入选浙江自贸试验区前六批10大标志性成果,3项先行先试经验在省专题交流会上获袁家军书记肯定,10项创新成果被评定为全国首创。截至目前,国家层面推出的260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宁波片区已复制推广219项。全力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拓展与中东欧经贸合作规模,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常年馆开馆,成立中东欧商品采购联盟,推出“采购贷”等金融产品,启动建设中东欧“数买通”,构建进口贸易、通关物流、双向投资等全链路数字化服务体系。
三是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出台促进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加快发展首店经济,阪急百货、万象城等高端商业载体开业,新引进首店品牌221家,其中全国首店13家、华东首店3家、浙江首店71家。出台促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建成23个15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入选全国首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
四是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一流强港系列行动深入实施,编制《锻造硬核力量,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方案》、《以港兴市、以市促港,加快推进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优化港口发展空间布局,开展宁波港外集装箱堆场和集卡停车场布局优化方案研究,谋划推进国家铜精矿储运基地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沪甬两地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20家,我市企业在长三角设立科技飞地24家;通苏嘉甬铁路完成第三方评估暨行业审查,甬台温福高铁纳入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都市区建设扎实推进,出台实施宁波都市区建设方案及甬舟、甬绍、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
四、聚焦保基本惠民生,着力推动共同富裕
一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出台《宁波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谋划实施18项重点行动、160条具体任务、58项目标指标和19项标志性工程。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出台313项重点任务、51项突破性抓手、50项重大改革和26个典型案例等“四张清单”,明确市县两级年度目标任务,“一杆到底”抓落实。研究制订“扩中”“提低”行动计划。深化试点示范,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等3项省级试点加快推进,宁海艺术振兴乡村等5个案例纳入省典型案例,支持灵活就业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社会力量办大学工作在省共同富裕重点工作汇报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是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1-10月全市就业登记人数502万人,增长8.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9%。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2%和99.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60元/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扩大至310家,“天一甬宁保”投保人数超过192万人。加大民生投入,1-10月用于住房保障、社保和就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增长44.5%和14.7%。
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增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个、首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面积41万平方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651个村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占比99.7%。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计划,出台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大力推广自主经营、资源入股等多种经营模式。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试点,稳步开展“五个一批”项目前期工作,66家单位入选省级以上试点培育对象;宁职院、城市学院、工商职业学院获批国家级职教联盟。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成立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制定实施宁波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发布《大运河(宁波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推进天一阁博物馆新馆、河海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文化地标建设。加快推动市疾控中心迁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项目建设,鄞州人民医院成为全市首家区县(市)级三甲医院。
五是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起、死亡69人,较前两年平均数分别下降50.6%和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