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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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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22 14:44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2年7月14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6月28-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市政府就业促进工作开展了现场主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基本实现“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标。总体上,我市就业工作基础扎实,就业形势比较平稳。但对照全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目标、全市加快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要求,我市就业形势短期内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相关工作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是稳就业促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还存在短板,公共就业服务广度深度仍需拓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就业先行战略,统筹推进就业促进工作

    1.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加强就业形势动态监测和预警,积极预防和有效管控失业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的应对预案,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筑牢政策托底底线。

    2.有效推动法律实施。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严格落实就业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确保就业形势整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社会面平安有序。

    3.加快形成共富型就业体系。加快高质量就业体系建设,贯通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推动居民劳动性收入较快增长,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早日实现“聚力为民服务大提质,展现共同富裕新图景”标志性成果。

    4.注重就业理念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建立科学、积极、务实的择业观念和职业规划,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热爱一线、奋发有为的社会新风尚新氛围。

    二、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5.推动政策有机衔接。秉持“经济稳则就业稳”“企业稳则就业稳”的理念,在制定产业、金融、财税、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做到经济发展与稳就业促就业联动互促。

    6.全面开展助企纾困。深化“三服务”,细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系统全面、精准高效实施减税降费等稳链纾困助企政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特别要加强对吸纳就业人员多、受疫情和地缘冲突影响大的行业、优势产业、困难企业开展针对性援助扶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优化流程、跟踪实施,使政策受益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7.优化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构建一流的创业创新生态,优化双创平台布局,促进平台专业化,实现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共享,系统解决企业招才引智、首制首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加快壮大创业创新动能,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

    三、聚焦结构性矛盾破解,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8.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政策先导作用,健全就业促进中长期规划,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执行好企业社保“缓交”、留工补助等惠企利工举措。进一步放权松绑,给予企业在引才和用工中更大的自主权。及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动态调整。

    9.加大劳动技能人才激励。开展劳动模范、技能之星、能工巧匠等评先评优活动,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提升技能人才地位待遇,畅通职业发展渠道,让劳动技能人才更受社会和市场的尊重和欢迎。

    10.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围绕宁波的产业结构和特点,有针对地设置高校学科和职业培训项目,强化教培与产业的匹配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办技能培训机构,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强培训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探索推进技工院校升格,促进培训基地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智能化、便捷化,提高技能培训的精准度。

    11.提供精准信息供给服务。加强就业、用工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优化就业数据统计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完善岗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机制,以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优化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

    四、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精准帮扶支持力度

    12.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好用好人才市场等平台载体,开展“十城百校千企万岗”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力度,供给优质创业教育、培训、实习等资源。

    13.重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深入研究新业态用工、灵活就业特点,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依法依规参与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工作机制,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新政策。

    14.聚力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帮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时,财政资金要优先投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多的领域,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和就业质量高的项目。

    15.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农创客、“两后生”等群体,要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完善专项服务体系,细化落实融资、税收、社保、教育等各类优惠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