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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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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1-03 17:4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1月25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0月26日至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公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坚持以问题解决、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执法活动、强化整治攻坚、惩治违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全市社会治安形势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标更高要求的治安防控管理,我市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有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协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为更进一步实施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守护城市安定、人民安宁,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精准化,持续提升法律宣传实效。要增强宣传实效,加大对青少年、流动人口、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培训力度。要将普法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公安民警在案件办理中释法说理能力。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依托新兴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实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法律效果,营造全社会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精细化,持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要加强对治安形势的分析和治安状况整体性、系统性研究。要加强民警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程序规定,严守办案程序、时效要求,及时清理暂缓执行拘留案件。要加强治安案件特别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复盘研究,通过分析案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要加大对治安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推广“首违不罚”制度。要注重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中总结推广先进的执法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坚持标准化,持续提升文书和案卷质量。要深刻理解文书是案件办理的集中体现,文书制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规范文书制作,加强对文书的审核把关,适时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要认真做好案卷材料的归卷和装订工作,做到案卷内容齐全、分类清楚、排列有序、装订整齐、外观简洁、查阅方便,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全貌,发挥好档案材料信息资源库作用。

    四、坚持协同化,持续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和多发性案件加强各部门间协作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集中清查。要推进跨平台跨部门联动,特别要加大对出租房屋、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管理查处力度。要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的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探索跨部门执法一体化合作,促进协同办案、联合检查、协助调查,共同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和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