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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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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0-10 18:27
  • 来源:记者 伍慧
  • 10月1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会议,宋越舜、胡军、许亚南、印黎晴及陈国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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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召开。


    会议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程是:

    (一)审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二)审议《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宁波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四)审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开放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行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十七)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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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焦剑就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马建江、市财政局局长姚蓓军、市国资委主任陈承奎和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利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崔秀良、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卢叶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主任屠爱康就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蒋文丰关于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海滨相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张平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更高站位扛起使命担当,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为我市争当法治中国建设排头兵夯实基础。以更高标准完善供给体系,持续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优化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资源均衡化,同时注重把资源和力量用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和靠前化解上,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宁波的新实践。以更大力度提高服务质效,优化空间布局、创新服务内容,加强法治宣传,加大高端法律人才引育留用力度,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覆盖面、影响力和有效性,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斌关于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郑桂春相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张平指出,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政策支持,努力构建针对性强、稳定性高、持续性好的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体系;重视“头雁”队伍培训、专业队伍引留,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强化改革创新,摸清楚村级集体经济的资源禀赋差异、产业发展差异,引导各地走适合自身实际、符合市场需求的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农村产权要素流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的重要作用,增强村级集体自身的“造血”能力。强化规范监管,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力度,不断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运行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增强信息、权力、资金透明度,确保群众看得明白、收支管理规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23年10月至11月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