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执法检查的工作实效。
一是做实前期准备,从“面上”向“精准”转变。选题立项准。采取党委“点题”、群众“出题”的方式,确保执法检查选题科学、准确。近三年围绕高质量发展、助力三个“一号工程”等工作相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就业促进法、消防法等15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方案制定准。制定方案前,积极依托“浙里甬人大”事先进行意见征集,梳理分析代表提交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检查重点,周密考虑、统筹安排检查的对象、步骤与方法。法规理解准。为确保对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准确理解,每次检查前,邀请省、宁波市级专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知识的培训讲座,促使执法检查能够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二是突出形式创新,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注重检查方法灵活多样、精准有效,形成有见解、有深度、有实效的执法检查成果。坚持听取汇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如在开展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检查时,不仅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更深入到企业单位、质检中介机构中调研,抽查部分小家电产品质量,综合运用个别走访、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问题意见150余条次。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如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查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暗访”工程建筑工地、废弃矿山等关键区域,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检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将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检查报告均提前通过“代表通”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为审议作参考。强化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深入开展分组讨论和集中审议,形成符合实际、重点突出、具备法律效力的审议意见,实施“清单化”“闭环式”交办。同时对普遍性、复杂性问题解决情况于次年开展专项评议,让人大监督更加硬核、严密。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对市委中心工作有参考价值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工作专报,呈报本级党委主要领导决策参考,使检查成果在更高层面和更广范围发挥作用。对检查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顽固问题,积极转化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通过建议督办、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形式,持之以恒跟踪推动,确保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