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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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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0-27 17:58
  • 来源: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 10月2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委托,宋越舜主持会议,胡军、戎雪海、许亚南、印黎晴及陈国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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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蒉开波关于《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宁波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诸国平关于专委会审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华弼天关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王安静有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上述事项及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周海杰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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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张希平关于《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诸国平有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治理主体责任,把建筑垃圾管理作为打造“一流城市”“无废城市”的重要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引领,把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作为工作的“案头书”、夯实全面治理的“压舱石”、搭建系统治理的“顶梁柱”,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围绕此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发现的短板弱项,突出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当好建筑垃圾治理的巡查员、问题点位的曝光员、整治整改的督导员,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节能降耗工作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及跟踪督办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