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阅读:
  • 时间:2023-11-10 10:55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9月14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全力以赴拼经济、提信心、增动能、促发展,全市经济呈现承压上行、回升向好的态势,社会大局保持平安稳定。同时也指出,复苏回升进程不平衡、基础不稳固,企业经营承压明显,重大项目支撑不足,民间投资活力有待提升,稳外贸促消费还需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克服不少困难。为做好下半年工作,全力巩固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态势,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信心稳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抓住《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有利契机,深度摸排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有力有效推动问题解决。要高度重视产业链转移加速问题并作专题研究,加快建立健全产能外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跟踪企业产能和订单转移情况,分级分类采取应对措施,更加精准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导企业把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等核心环节留在宁波。要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完善“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服务模式,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稳订单、拓市场、招人才、强保障等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快出台6.0版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信用体系建设等重大改革,打造更多营商环境领域标志性改革成果。

    二、促转型增动能,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要以高水平建设甬江科创区为牵引,加快打造甬江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健全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要树牢“大优强、绿新高”导向,全力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大力实施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鼓励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链主型企业做优做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要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促进数字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壮大重点领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要深入实施服务业“百千万”工程,以生产性服务业、港航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精准扶持,全力提升服务业能级。要聚焦打造全国“枢纽自贸区”标杆,深化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快制定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应对预案,引导企业主动融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企业深耕“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

    三、扩投资旺消费,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要迭代完善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强化项目投资进度和工期精细化管理,精准有效破解项目建设瓶颈。要加强系统谋划,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重大项目高质高效推进。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研究制定鼓励民营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要优化全市统筹的大招商机制,以国内外头部企业为重点,完善“双招双引”网络,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宁波。要完善项目储备长效机制,抓住“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窗口期,力争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项目库。要加快制定出台新一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办好亚运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深入推进“双促双旺”促消费增长行动,发挥消费券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夜间经济、网红经济、电商经济、旅游经济、时尚消费等业态规范发展,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四、惠民生增福祉,扎实推动共富示范。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擦亮“甬上乐业”品牌,深化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平台建设,多措并举扩大就业。要创新“千万工程”的宁波实践,走好城乡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高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标准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面向常住人口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协同推进托幼、教育、医疗、社保、体育等各方面事业发展,高水平办好民生实事。要打好除险保安主动仗,守牢城市运行和生产安全底线,抓好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构建完善全域全量全程全时的大平安机制,高水平打造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