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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邹平:推动立法“直通车”载民意顺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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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15 16:14
  • 来源:中国人大网
  •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2022年1月以来,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以获授山东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站位谋划、高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织密联系网格、拓宽参与群体、丰富收集渠道,搭建起基层群众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直达通道”,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邹平担当”。截至目前,已完成《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意见征集工作,归纳上报260余条,其中33条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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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邹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坚持内外兼修,统筹用力建机制、强阵地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民主立法成效,必须完善基层立法联系工作体系,做到内部高效运转、阵地覆盖广泛,打造群众参与“全方位触点”。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内功”“硬件”双管齐下,推动工作机制规范化、场所设置合理化,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搭建“强平台”。机制运行方面,制定出台《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站(联系单位)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立法联络站、立法信息采集点等20项制度,组织专业培训40次,总结了建议征询“十步”工作法,确保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场所建设方面,推动联系场所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拓展,构建“3+2”立法联系场所“矩阵”,即1个立法联系点办公室、23个立法联络站、8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加29个立法联系单位、2处立法联系活动场所,最大限度拓展立法联系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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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3日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在城北管理区立法联络站召开《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坚持量质并举,精准发力优队伍、提效能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民主立法成效,必须狠抓基层立法队伍作用发挥,充分吸纳各界力量、汇聚多方智慧,形成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壮大体量、做强质量,全方位提升立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凝聚形成推动社会治理的“向心力”。人员力量方面,依托各级立法联系场所,组建了2500人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队伍,建立了24人的立法专业人才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人员、工会成员、职工代表、网格员、监督员、热心群众8类群体加入意见征询,让各界人士最大限度参与立法。活动质量方面,探索“站村+站企”联合机制,成立联合式立法联络站,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定向邀请企业法务、律所律师、公检法司等专业人员参与,组织召开各类立法调研活动、座谈会50场次,征集立法意见2.1万条,为基层立法提供专业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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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4日邹平市中学生在填写《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查问卷)

    坚持双向互动,多方协力拓渠道、凝共识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民主立法成效,必须搭建畅通有感的收集渠道,让群众意见“上得来”、民意反馈“下得去”,切实汇聚起“源头活水”。

    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征集形式,让法律法规从基层来、再回到基层去,增强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获得感”。征集通道方面,搭建“线上+线下”两条途径,线上通过各类网络媒介,设立网上“立法意见箱”,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与人大代表、联络员、信息采集员等保持实时互动;线下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会、代表接待等活动,开展立法调研活动18次,发放调查问卷6000余份,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激励反馈方面,建立意见建议采纳激励机制,对经上级采纳的立法意见,通过感谢信的方式进行通报表扬,截至目前,已发放感谢信18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主人翁”地位,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自己的意见有人听、有回音,真正架起了民意与立法之间的“连心桥”。

    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载体。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作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走深走实,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邹平实践。(作者系邹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乔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