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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宪法日 | 我市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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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04 20:21
  • 来源:新闻宣传处
  •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我市首次组织6个国家机关新任命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宪法宣誓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监誓并讲话,叶怀贯、李关定、唐学兵、何小华、杜前分别监誓,胡军及陈国军出席。


    宣誓前,张平等首先参观“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的历史沿革和宪法的重要内容。


    上午10时,宣誓仪式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来自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宁波海事法院的164名新任命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分6个方阵整齐列队,依次面向国旗、国徽,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后,3位宣誓人代表满怀尊崇作了发言,表达了对宪法的敬仰之情、对人民的敬重之爱、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张平指出,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是一次学习宪法知识的再深化、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增强宪法意识的再激励。希望大家把铮铮誓言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宪法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坚持宪法至上,把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善于运用宪法保护合法权益、守护美好生活。要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性,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立好每一部法规、做好每一件实事、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使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