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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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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22 17:27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1月30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行动部署迅速,责任分解明确,措施执行有力,整改成效明显。各被审计部门单位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强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严肃问责追责,整改完成情况较好。同时指出,审计整改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需要健全,审计“经济体检”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审计整改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审计结果运用需要更加充分。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根据会议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把审计整改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要认真剖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加大源头治理,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促进从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建设推进。要健全审计整改联合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单位上下联动,推进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压实牵头责任、承办责任、协同责任,有效形成责任链条和整改闭环,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聚焦中心大局,持续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原则,严格审计计划管理,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更好发挥审计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服务保障作用。要找准审计监督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对整改清单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分类整改标准,完善“对账销号”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在“治已病”基础上有效实现“防未病”,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制定支出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挂钩机制,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要紧扣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重点,建立健全绩效审计实施体系,注重绩效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政策导向的完整性、资金需求的合理性、效益指标的科学性等作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持续推进“科技强审”,深化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信息共享,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要及时全面完整地将审计整改相关清单和资料报送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做好阶段性整改情况的反馈工作,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联动,切实提升监督的协同性、精准性和穿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