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 阅读:
  • 时间:2023-05-29 15:5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2〕27号)收悉,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教育工作的关心重视。市政府高度重视函件办理工作,汤飞帆市长专门就义务教育发展问题作出批示;朱欢副市长赴海曙、江北、鄞州等地中小学多次实地调研、两次召开全市校长交流会,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围绕这十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资源布局,促进县域内校际基本均衡

    实施义务教育学位扩容,缓解部分区域学位紧缺、频现黄色、红色预警等问题。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测算模型,快速增加义务教育学位数量。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将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工程列为市民生实事项目,近五年(2019-2023年)每年平均投入25亿,新改扩建竣工中小学(幼儿园)40所,每年新增学位3.34万个。其中2022年全市“新改扩建6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开工考核60所,竣工考核36所,全部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新增学位4万余个。下步,在持续增加学位基础上,一是重点加强均衡化力度,推动教共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推动优秀教师常态化流动,努力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减少家长的择校必要。二是进行义务教育资源结构性调整,增加人口密集区域的学位保障力度,通过招生区域调整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减少爆表情况发生。三是将义务教育学校预警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属地政府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内驱力,争取到2025年预警学校数量明显下降。

    做好薄弱学校补短提升,促进农村学校办精办优、提升吸引力。大力推进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设教育共同体,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目前全市公办义务段学校教共体覆盖率达100%。下步,一是启动教共体提质工程,重点推动教共体建设模式由协作型向融合型、共建型模式转变,按照资源共享、教研共通、教学共进、考核共联等要求,打造高质量教共体。到2025年,实现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教育共同体占比不低于80%,争取60%区(县、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比。二是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政策改革,2023年起,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100%的名额按照各初中人数均衡分配;到2025年,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分配比例将达70%,确保农村学校有更多学生上优质高中。三是加大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契机、乡村特色资源禀赋办强农村学校特色,实现由特而优。

    加快完善教育布局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科学合理、落地执行有效。针对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规划及落实不到位等现存短板问题,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增加小学学位8.7万个、初中学位5.8万个。二是加强专项规划审议,将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审议层级,由规委办会议审议提升为规委会会议审议,加强对教育设施等级结构和空间布局的统筹,并优化千人指标的设置区间,对教育资源紧张和过剩区域合理设置千人指标。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六条“新建居民区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的规定,由资规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情况进行整治。

    规范落实招生入学政策,逐步降低门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政策,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协调市中心城区居住时长、社保缴纳年限等由1年及以上下调至6个月及以上,并实施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下步,将通过各种途径尽量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98%以上(不含选择高端民办学校学生)。加强民转公学校教师配备工作,全市“公参民”学校转公24所,已按照学生规模和国家标准共核定编制1685名,进一步强化公办学校的保障力度。

    二、聚合“双减”落地,强化学生“五育并举”发展

    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家校协同育人共促学生快乐学习成长。全面推动学校建立学生多元评价机制,探索从“三好生”到“五好生”的转变,促进学生快乐健康成长。2022年,市教育局成功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学生成长指导一站式公益服务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家校合育、创新学生成长指导的“宁波模式”,赢得社会好评。下步,一是结合启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素构成、内容方法和结果运用,推动《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3.0版使用。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推出学生体质健康报告等创新举措,引领学生的特长发展、快乐成长。二是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强化家长教育,引领社会教育理念,弱化家长对文化成绩的片面追求,营造家校社共同落实“五育并举”的良好氛围。

    提升课后服务内容质效,素养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督促义务段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积极推进以培育核心素养为目标的课程改革,建立“课内课后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基础+拓展”课后服务模式,市教育局素质教育五中心引进500余名专家和知名教练为课后素质拓展服务,开发体育、音乐线上线下500余门课程,建成素质教育平台,推出“开学第一课”“名师义教”“四明云课堂”,为全市400余所中小学校课后拓展服务提供课程和师资,线下受益学生达60多万人次。下步,一是将充分发挥新成立的体艺劳处(校外监管处)作用,建强课后服务“共育圈”,规范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入课后服务体系,建立白名单制度,加大课程资源供给力度。二是启动课后服务提质工程,要求体艺劳特色学校要有一半以上课后服务课时用于素质拓展,建立区域体艺教研中心,实现区域内教研资源共融共享,丰富课后服务资源供给。三是应用好宁波市课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优化素质教育平台,通过数字手段加强对学校、社会优质素质教育课程资源的整合、选课、评价,提高课后育人效能。

    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多措并举提供心理疏导、关爱暖心保障。针对“双减”后教师在校时间延长、身心压力大,市教育局出台《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厅发〔2021〕38号)15条,鼓励“无理由休假”、课后服务时间“储蓄制”兑换假期,保障教师休息权利,并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晚餐、解决子女托管等惠师服务。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举办首届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活动节,医教合作开设“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诊疗绿色通道”,确保有严重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的学生第一时间就医(医院门诊绿色通道2022年全年共接待转介学生325人次,心理咨询绿色通道共接待学生71人次)。2022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2021年下降20%。下步,将持续落实师生减负工作,同时聚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医教结合跟岗实习”项目,全面应用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平台,从人力和技术两方面进行专业提升,健全“全面筛查、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对策建议、预防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实施违规培训“清朗行动”,保持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高压态势。2022年,开展寒假专项整治、线上巡查、非法办学、义务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回头看”、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等8次专项治理行动,累计出动15000余人次,检查巡查机构9565家次,处置违法违规培训行为393起,立案66起,没收违法所得108100元,处罚金额2401109元。目前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下步,一是针对原学科类注销转型机构的“假转型、真培训”“假注销、真运营”,转入“地下”“入户”“私教”等各类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将继续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网格化治理体系,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排查治理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二是研发“违规培训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畅通校外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举报投诉途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破解“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发现难问题,持续对校外违法培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市教育局将联合文广、体育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责任。

    三、聚力师资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根据义务教育区域发展实际,配齐配足学校在编教师。按照“急需先用、应保尽保”的原则,统筹部署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和“公参民”学校转公等所需编制保障工作,2022年,全市已新增补充编制1800余名。下步,一是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制度,将相关编制存量使用权收归市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预警机制,建立测算模型,超前谋划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统筹调配。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编制核定方式,引导编制资源向一线学校倾斜,严格清理规范借调占用教师编制、超编、混岗等违规问题。三是着力加强经费保障,提高非编教师待遇,推动部分地区探索“学前教育同工同酬”机制,缩小编内编外教师收入差距,优化和稳定非编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聘用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素养,解决结构性师资短缺。目前已启动实施两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通过名师带徒、名校访学、连片指导、网上名师工作室、名师乡村工作驿站(乡村基地学校)等项目,整体提升乡村教师育人水平,其中名师带徒活动总计引领397名乡村骨干教师实现专业有效发展。下步,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扶持体系,建设覆盖全部乡镇的100个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二是优化教师结构,每年补充一批中学紧缺学科教师,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专职教师实现应配尽配;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到2025年,初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达到10%。三是深化落实新锐教师启航工程、名师骨干拔节扬帆工程和甬城教育名家领军工程,加快教师成长。

    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大优秀教师交流力度。2022年,全市骨干教师交流总数近400人,城镇和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以及薄弱学校交流总数700余人,其中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240余人;启动宁波市名师乡村工作驿站,118名特级教师、名教师成为118所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的驻站导师,覆盖全市乡镇。下步,将探索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个人荣誉等合理角度提高城乡教师轮岗交流积极性,确保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教师(最长不超过12年)参与交流轮岗,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2023年至2025年,城镇和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以及薄弱学校交流总数达到2000余人,其中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达到800余人。

    四、聚能机制完善,着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落实政府分级管理体制,提高义务教育行政管理效能。完善“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投入(特别是偏远、薄弱学校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和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17年至2022年五年间,全市义务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由124.5亿元增长到174.71亿元,增幅40%)。下步,将针对乡镇教办体制问题,将进一步厘清学校与县、镇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逐项合理匹配人员编制,积极推动基层教辅室(教育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的精简撤并,确保编制资源真正配置到教学一线。

    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一是扩大学校人事自主权,允许学校在规定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选聘副校级领导干部,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区(县、市)教育部门探索由学校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二是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三是落实学校经费自主权,依法依规自主执行有关预算项目,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经费,落实学校绩效分配自主权。下步将以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启动“办学活力激发行动”,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学校在用人、用钱、教学方面的自主权。

    健全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切实减轻学校非教学负担。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甬委教组〔2019〕2号),全面部署落实进校园审批管理工作,并通过要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监测点、设置举报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查找问题,进行整改,整体落实情况良好。2022年上半年,进校园活动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从严从紧控制,确定年度市级进校园活动1项,省教育厅下发1项省级进校园活动,给予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审批项目1项。下步将继续严控进校活动,每学期进校园活动控制在3项以内(全国统一部署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暂不列在数量限定范围之内),同时严格坚持“三个不得”“两个严禁”,切实减少社会性事务、活动对正常学校教学秩序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