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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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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5-29 15:55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浙江省综合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的函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出办理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的基础上,赴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逐项逐条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抓好薄弱短板。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办理主要情况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审议意见》,对标高水平法治先行市、共同富裕先行市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改革落地。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全省考评中连续两年优秀。“行政执法繁简分流机制”列入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教科书式”执法列入省最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镇队合一、“3+N”多元共治等10项改革成果入选全省改革实践成果100例,区(县、市)执法队伍集中办公和行政执法自我纠正等2项制度成果入选全省改革制度成果50例,非现场执法、PDA移动执法等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一)聚焦统筹谋划抓好强势推进,在迭代升级改革理念中凝聚改革共识。围绕省定“三全体系”目标任务,将“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共部署,与基层治理提升同推进,全方位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高规格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相应规则,市、区两级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优化调整改革专班,专班化、体系化、项目化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汤飞帆市长高度重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市“两会”期间专门就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持续优化机制、真抓实干,确保改革纵深推进、发挥实效;王顺大副市长多次听取并实地督导调研改革推进工作。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统筹发力,26个市级执法部门高效协同,抓好“改革指数”和“效能指数”落实,全力打造行政执法改革宁波样本。区(县、市)和赋权镇街深入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汇集民生民意,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拓展执法为民措施。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先进激励、典型引导,2022年编发改革专题简报12期,在中央级媒体刊发5篇,省部级媒体33篇,市级媒体61篇,县级媒体379篇,各级新媒体近900篇,并在浙江信息(工作交流)、浙江信息(每日简报)发稿7篇,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

    (二)聚焦体制重构抓好力量下沉,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体系。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力量下沉和资源下移。一是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全面认领省级下达监管事项,编制三级事项目录,形成“1+3”全覆盖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开展赋权镇街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评估,抓好镇街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推动执法事项精准下放、有效实施。全市5342项执法事项中1675项纳入综合执法(占31.4%),覆盖65%的执法领域,67.1%的“三高”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2%的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在气象、体育等12个执法领域办理首案。二是打造金字塔型执法结构。市级构建“1+8”行政执法体系,全市共精简专业执法队伍44支。区(县、市)全部挂牌成立综合执法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全市赋权86个镇街(占55%),其他70个镇街采取派驻模式合署办公,镇街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控总调优、减上补下,推动区(县、市)“1+8”执法部门人员力量下沉,下沉人员编制达5756名,目前县乡一线执法力量占90.55%,镇街一线占75.95%。三是统筹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部门派驻机构与镇街内设机构合署办公,统一编制3级22岗岗位目录,实行定事定岗定人。在宁海县开展下沉人员分类考核激励试点,推动下沉人员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有效提升基层资源统筹能力。

    (三)聚焦机制重塑抓好统筹联动,构建协同便捷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优化指挥流程,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审核机制,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重塑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全省率先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系统,构建三级执法指挥体系,并与基层治理四平台141体系横向贯通。目前全市已搭建12个区级指挥中心,156个镇街指挥室,2000余个社区联络站,辐射全市500多个协同部门单位,执法线索月采集量达10万余件,问题按期处置率达到99%以上,问题派遣精准率同比提高30%。二是重塑执法办案机制。制定《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各级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指导意见》《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区(县、市)级职能部门与镇街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指导意见》《执法协同和证据共享互认指导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和证据共享互认等机制。全面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全年办案3.6万余件,同比提升80%。全面推广繁简分流制度,全年简易程序累计办案4.87万余件,同比提升160%。三是重塑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关于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实施普通程序案件“1+3”法制审核制。推进法检领域共助改革,镇海区建成全省首个共享法庭,象山县组建全省首个驻点检察官办公室。目前全市已设立共享法庭12个、检察官联络点10个。

    (四)聚焦数字赋能抓好守正创新,构建系统集成的智慧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广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主动承接省监管执法数字应用试点,实现省、市、区、镇四级贯通。2022年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4.9万次,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居全省前列。二是全域推行PDA移动执法。实行简易程序案件掌上办、当场办、码上办,并列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重大应用子应用。目前全市PDA配置1414台,占执法人员77.5%,办案量占简易程序办案总量97%。三是全面推广非现场执法。打造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执法数字应用,开发建筑渣土统一监管、燃气安全智能预警、桥梁安全实时监测、环卫垃圾数字管控、违法停车智能感知等应用场景,全年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11万余件,80%以上做到微循环源头化解,并作为优秀案例在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在校外违规培训、噪声扰民、犬类管理、道路停车、餐饮油烟等“一件事”上主动破难题、解民忧,6个“监管一件事”案例入选省优秀案例。

    (五)聚焦精准监管抓好实战实效,构建科学高效的执法制度体系。坚持执法为民,提升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开展“甬有碧水”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市场监管“亮剑行动”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强化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共劝阻教育约37万件(次),办理免罚及告知承诺案件488起。拓展“信用+执法监管”应用场景,全市应用信用规则率接近100%。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2022年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占比33.57%,居全省前列。二是加强司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司法部省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要求,有序推进基层服务点建设,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争议调解上下贯通“三大协同”改革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点收案-综合执法队先行调解-司法所初审-行政复议局专人专办的“四级流转”机制,实现“一张清单亮程序”,一站式解决已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争议,构建全流程闭环。三是打造执法铁军。按照面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组建“1+8”业务培训讲师团,打造“五个一”培训体系,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研究中心,全年培训9万余人次,实战化锤炼5600多名“全科型”综合执法队伍。聚焦执法关键环节,制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2版)》《宁波市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吹哨报到”联合执法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进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统一增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方案,全市“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135辆。加强执法成效和队伍建设考评,全面推进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执法中队建设,全市155个综合执法基层中队创建浙江省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100%达标,10个中队荣获省枫桥式中队,名列全省前列。坚持党建统领、政治建队、从严治队,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铁军队伍。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审议意见》的相关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攻坚,通过抓重点、破难点、疏堵点,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从“能”向“行”迈进,由“行”向“好”奋进,以行政执法改革“小切口”撬动法治宁波建设“大场景”。

    一是推进两级指导机构转型提能攻坚。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抓好市、区两级综合执法办常态化实体化建设,市本级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按照常驻轮换制要求,负责市综合执法办日常运行。各区(县、市)参照市级模式,加强综合执法办力量。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本辖区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规范指导。

    二是推进三级指挥中心一体智统攻坚。加快推进市、区(县、市)、镇街三级指挥中心“一体贯通”运行,推进“1+8+26+N”部门执法协同。市级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推进“线上+线下”执法协同融合;区(县、市)充分发挥集中办公优势,加快推进“一站式”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镇街以“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的监管执法任务为牵引,建立任务单、指令单、预警单的“三单”联动制度。搭建“三级平台、五级联动”数智平台,着力构建市域、县域行政执法综合体。加快推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衔接,全域推广行政行为码,打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效能评价全链条,推动实现处罚案件100%赋码运行、处罚文书100%电子签章、处罚文书100%平台出件、线索处置100%及时回应。全面推广PDA执法应用,持续推进“监管一件事”,优化“信用+执法监管”等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具有宁波特色数字场景应用。

    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清单动态精调攻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综合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和各进一步原则,科学制定协作配合机制。根据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按照“受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移交办案”“日常巡查+移交办案”“移交办案”等模式,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日常巡查清单。按照优化高效原则,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事项运行评估,调整优化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组织开展赋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目录运行评估,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动态调整,推动执法事项精准下放、有效实施。

    四是推进基层一支队伍做实提效攻坚。根据镇街实际,因地制宜区分进驻、常驻和随叫随驻等情形,优化人员下沉标准,力争“一点一方案”精准下沉。推进下沉执法人员的人、财、物纳入镇街统筹管理,落实“县属乡用共管”下沉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党建+执法”模式,实现管执联动、共促提升。建立“分层分类、条块双向”激励考核制度,健全综合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深化“枫桥式中队”“最佳实践”“一队一品”等规范化创建活动,健全分层分级执法培训体系,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层执法队伍。

    五是推进改革体制机制优化再造攻坚。梳理明确综合执法办与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镇街执法队,以及下沉执法人员与“1+8”部门、属地镇街的关系,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行刑衔接、职责争议处理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依托省监管执法数字应用,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执法协同,建立闭环反馈机制,将任务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建立基层合法性审查指导中心,优化“法制员+司法所+驻队律师+联合案审”的法制审核保障机制,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法制审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