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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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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8-03 15:09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4月10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3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生态环境总体质量持续改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生态环境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到年度目标值,臭氧污染问题持续凸显,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大;噪声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不够明晰、执法力度不足、自动化监测水平不高;水环境治理工作仍有短板,城镇生活小区雨污分流的监管和执法职责落实不到位,农业农村污水治理仍较薄弱,部分河道水质与市民百姓的期待仍有差距;低碳产业发展、绿色能源替代等工作推进压力较大,生态空间稳定性和功能完整性有待提升,资源生态产品价值估算、市场化高效配置、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之间平衡等方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结并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实体化运作经验,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快速协调、高效落实。二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高效规范的执法链条闭环。建立生态环境“预防式”监管服务体系,坚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三是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和智能网络建设,加快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应用。四是加快推进排污权竞价交易。尽快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各类排污权分类分级交易机制。

    二、持续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做好VOCs排放治理。建立健全VOCs治理工作机制,针对性制定总量减排的工作目标、分类减排的政策体系和管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行业、企业VOCs整治,严格涉VOCs产业准入,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加强工业企业在VOCs的无组织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和涉涂装行业的监管。提升VOCs监测溯源和臭氧污染预警能力,推进涉VOCs排放的重点园区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加强VOCs现场执法监测装备保障。推动臭氧来源解析、臭氧生成潜势等研究,为我市臭氧污染防控政策制定提供支撑。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摸清污染底数,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整合政府部门间涉及土壤污染数据信息,建立农用地质量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建设用地“净地收储”机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三是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完善工业固废、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建筑渣土等资源化利用,强化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标准研究,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推广使用资源化利用产品。

    三、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一是深化噪声污染治理。加快制定宁波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噪声投诉高发态势。聚焦轨道交通、城区快速路等线性工程施工噪声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严格夜间施工证明办理及常态化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高噪声工艺工序的噪声控制。完善噪声污染处罚简化流程,切实强化噪声污染违法惩戒。加快推进噪声自动化监测网络体系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噪声污染执法的取证、处置、违法事实认定能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明确住宅小区雨污水管网行政监管职责,严格污水入网许可证制度。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进网纳管全覆盖,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落实河道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对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废水偷排、直排、乱排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涉水相关部门的联动,强化水岸同治。三是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加强餐饮项目开设管理,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强餐饮店铺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油烟排放常态化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四是探索开展光污染防治研究和治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布置光源,限制使用大功率强光源,加强建筑物外墙的反光材料使用管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解决光污染相关投诉问题,探索建立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制,系统性地研究光污染的预防措施。

    四、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深化美丽宁波建设。一是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循环、清洁低碳、节约高效的现代化资源能源利用体系。推动能源体系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造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建筑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二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审批程序,为产业转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海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完善生态保护修复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推动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利用,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机统一。加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优化“三生融合”空间,推动“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四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EOD项目的市县两级共同谋划,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职能,抓好部门联动,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融资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