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10项审议意见。在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过程中,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贯彻“双下沉、四提升”工作要求,深入财经议事站等基层单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持续加强跟踪监督。
去年以来,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市政府紧扣推进“两个先行”,深化“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目标任务,坚持“制造+服务”双轮驱动,持续做好“港产城文”融合发展文章,不断擦亮“宁波服务”品牌,扎实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从产业规模上看,2022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725.3亿,占GDP比重30.4%,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力、贡献度不断增强;从产业结构上看,与2021年比,全市金融、软件信息、科技、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比重提升0.6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规上企业实现营收4.7万亿,同比增长10.5%,占规上服务业企业比重达95.5%,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清单中“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第1-5项)的落实情况:突出“四大导向”,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突出目标导向。积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围绕生产性服务业6大链条,梳理形成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构筑起市服务业局统筹、12家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属地及行业协会等齐抓共管的“1+12+N”工作机制,一体推动《宁波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攻坚行动方案》落细落实。突出发展导向。完善“通则+专项+定制”人才政策体系,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开通“10+10”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直通车,新遴选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402个,同比增长30.1%,其中涉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项目入选68个。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督导。2022年实施市级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102个,累计完成投资359.05亿元,总体完成率达110.2%,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突出效果导向。聚焦“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全国首创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结合行业、地区差异,量化分解金融业、批发业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指标,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和季度分析研判,更加科学、全面、准确反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和水平。突出改革导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梳理现有生产性服务业财政支持政策,形成整合提升方案,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强化“政企银”协作,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生产性服务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释放政策协同共振效应。
(二)审议意见清单中“市场主体培育”方面(第6-7项)的落实情况:围绕“四项重点”,着力抓好企业外引内育强基工作。围绕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抓好招商引资。推动构建“大招商”机制,制定招商方向和目标企业“两张清单”,加强部门与属地联动,探索创新平台招商、龙头企业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模式,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链主型企业的引进力度。围绕企业“做强做优”抓好外引内育。贯彻落实《宁波市深化改革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新增总部企业105家。着力发展壮大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软件等细分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龙头企业+特色骨干企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软件企业梯队,宁波均胜电子连续四年入选中国软件竞争力百强企业。围绕示范引领抓好品牌选树。以打造“品字标浙江服务”为载体,培育鄞州跨境电商、北仑数字贸易、海曙翠柏三市里等区域特色品牌;加快“千企创牌”梯度推进,宁波舟山港集团获评中国质量奖企业,系全省唯一,4家服务业组织分获市政府质量奖、质量创新奖。围绕重点领域抓好专项攻坚。深入开展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高端专业服务业攻坚行动,推动科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特殊普通合伙,实现证券服务资格宁波“零的突破”。至2022年底,全市律师人数攀升至5097人,同比增长18.2%,律师万人比由4.52提升到5.34。
(三)审议意见清单中“产业集聚融合”方面(第8-9项)的落实情况:聚焦“五个持续”,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和“两业融合”。持续深化亩均改革。开展2022年度宁波规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至2022年底,11家、9家物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入选省“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较上年度增加6家、2家,全省占比达55%、45%。持续推进平台建设。累计创建生产性服务业类平台6个(供应链服务2个、数智服务4个),2022年整体营收超1.2万亿元。以supOS为重点持续发力工业互联网建设,打造“1+N+X”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supOS工业操作系统入选国家十五大双跨平台。促成数字孪生研究院签约落地,新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8家。持续优化产业载体,依托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谋划19.5平方公里的集中连片集聚区,推动软件产业综合园扩容升级。聚焦打通人力资源保障“服务链”,2022年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另获批筹建省级园区3家,新建区级园区2家。持续强化金融赋能。推动金融机构升级投贷联动模式,探索科创积分融资应用,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依托“揭榜挂帅”“燎原计划”“公开市场交易”等举措,落地38项保险领域改革创新项目。聚焦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推动13项“双Q”试点政策措施落地,试点规模领跑全国4个试点地区。持续抓好物流提质,加快“数字强港”集成改革,搭建“数字强港”综合服务平台,推广智慧物流云平台应用,开展北部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规划研究,促进物流企业主动融入制造业供应链体系。
(四)审议意见清单中“产业发展环境”方面(第10项)的落实情况:聚焦“三大抓手”,着力营造优良产业生态。扎实推进“两区”建设。“易跨保”跨境电商综合保险金融模式等14项制度创新获评浙江自贸区最佳制度创新案例,数量位居全省片区第一,28项改革成果入选浙江自贸区标志性成果。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2022年自中东欧国家进口额111.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7.5%;组织“云甬中东欧”“嗨购中东欧”等活动,拉动中东欧商品销售1500万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2022-2035)》,聚焦知识产权全链条、全要素、全场景数字化改革,开发“1+6+N”体系的“知识产权智保”系统。采用制度和政策相结合的激励方式,为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辟商事登记“绿色通道”,推动国内国际服务商标注册。目前全市累计拥有有效服务商标突破10万件,2022年度新增11071件。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优化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企业信用修复“线上办理”渠道,累计办结信用修复2324件。在全国创新开展碳资信评价体系建设及金融应用试点,打造“1+1+N”碳资信应用场景,为全国碳资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目前已为4家企业发放绿色贷款2533万元。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深入对照意见清单,认真研究措施办法,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督办中发现,当前对比国内服务业发展先进城市,宁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仍存在整体能级有待提升、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大优强”主体有待扩容、要素集聚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和短板。
为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个“一号工程”为牵引,借力数字赋能,深化集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融合,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进一步提升竞争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宁波锚定“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目标要求,以“两个先行”引领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产业支撑。下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牢闭环监督理念,积极行权履职,突出守正创新,进一步强化工作对接,优化监督方式,深化监督内容,持续助力政府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