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4个方面17项审议意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真围绕聚力“三个一号工程”助力“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专项行动有关内容,联动江北区、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社会建设代表专业小组实地察看南山老年疗养院、鄞州怡康院、慈城社会福利中心和凌江社区、中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改造、医养结合功能提升、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情况,并下沉代表联络站座谈听取养老机构负责人、护理员、社区工作者等为老服务群体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听取市民政局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中“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1-4项。组织领导方面,以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载体和抓手,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协调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谋全局、抓协调、促落实”的作用。规划引领方面,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半数区(县、市)尚未出台当地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问题,督促区(县、市)制定完善相关规划。目前海曙、北仑、鄞州已完成规划制定,余姚、象山的规划也将于今年底完成,实现全市覆盖。财政投入方面,今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算资金增长10.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3.9个百分点。政策供给方面,以养老服务基层承接单元建设为依托,着力资源整合、人员整合、事项统合、阵地融合,加强专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不断做实基层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二)审议意见中“优化设施配建,着力提升养老硬件基础实用实效”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5-8项。设施建设方面,将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将“一老一小”服务配置纳入未来社区创建重要内容,纳入省共富单元的社区场景数量居全省首位。机构设置方面,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原则,在老年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集成发挥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各自优势,在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专业养老服务的同时,也逐步缓解了中心城区“一床难求”的矛盾。促进均衡方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投入,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分批实施53家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目前已启动15家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造。充分考虑一些地方农村空心化的实际,结合宅基地整治,因地制宜地推动互助式养老设施建设。
(三)审议意见中“细化服务供给,尽力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9-12项。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去年12月以来,新增医养结合机构6家,总计50家;2023年计划新增康养联合体35个,总计122个。优化床位结构方面,建成认知障碍专区床位1659张,目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较之前提高2个百分点,计划到2025年底占比提高至70%。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4张,计划到2025年底提升到5.8张。优化居家服务方面,创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性化服务包,着重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建设,为老年人提供4.7万人次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四)审议意见中“深化创新举措,合力构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体系”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13-17项。人才培养方面,连续4年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在高校中升级7个养老相关专业、创设1个养老服务管理本科专业,建立23家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和6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夯实人才规模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岗位激励方面,将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300元大幅提高至300-1200元,新标准居全省首位。把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纳入党委、政府表扬清单。市场作用发挥方面,组织培育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计划到年底建成100个规范化、连锁化的“老年共享”餐厅。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清单,逐条逐项落实相关工作举措,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在督办中也向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与需求有待精准匹配,养老服务内容尚待进一步扩面提质,医康养结合亟待大力推进。为此,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领会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积极老龄观,坚持以居家养老为最主要养老形式,分层分类做好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所盼所愿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细分群众需求、补强现存短板,不断探索创新基本养老服务新模式,为我市“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贡献更多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