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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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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9-19 15:3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9月14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财政税收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提信心、稳增长、优环境、促发展,经济运行呈现恢复向好态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指出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关注重视: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增收面临较大压力,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基层“三保”任务不轻。二是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预算刚性还需强化,部分预算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绩效管理的制度建设、流程安排与改革要求还有差距。三是风险防范仍需高度重视,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区(县、市)由于存量债务规模较大,化债渠道和手段明显受限,需关注潜在的风险隐患。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开源、重节流,力促财政平稳运行。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储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强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和资金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要努力挖潜增收,壮大财源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拓宽税源增收渠道,围绕新兴行业、科技型潜力初创企业,着力建项目培财源、兴产业培财源、强企业培财源,做好优质潜力财源培育服务工作,并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要加强市区库款管理调度,提升各地均衡调控能力,更好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三保”支出。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低效和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

    二、严规范、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客观分析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对财政支出整体影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全过程预算管理链条,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要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资金管理各环节,通过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优化资金分配审核流程,确保资金安排体现政策导向、资金使用直接惠企利民。

    三、强监督、防风险,守牢债务安全底线。要持续跟踪分析宏观形势、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根据实际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妥善处理好稳增长、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要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要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努力向上争取额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聚焦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短板领域,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要压实各级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精准有效做好化债工作,着力在“控、降、提、督、防”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