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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教育局2022年度预算绩效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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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9-19 15:3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9月14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教育民生持续改善,预算管理不断加强,市教育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指出,对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预算绩效管理仍需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规范、学生资助工作还需改进。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一是筑牢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各部门要压实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将绩效理念、方法、措施、责任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二是深化事前政策绩效评估。各部门要系统梳理职责定位和年度目标任务,对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从源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提高绩效指标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评性。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切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相挂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大政策的落实和惠民举措的落地。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预算执行刚性。教育部门要加强预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管,科学制定分配方案,注重拨付效率,尽早下达转移支付,建立以学校和以项目等多维度的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困难,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及学校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业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聚合资金投向,形成扶持合力,打破支出固化,及时动态调整,并运用专项审计等方式定期检查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确保专项专用、合规使用、精准投用。三是强化资产规范监管。要增强部门及学校的管理责任意识,健全落实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基础管理水平,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产权规范管理,推进解决土地、房产等权证问题,有效调剂闲置、超标、低效运转资产,促进集约高效利用。

    三、完善资助管理工作,提升精准帮扶水平。一是简化学生资助流程。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对通过信息比对产生的在籍在校困难学生,应根据实际取消申请手续、减少证明材料,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及时高效发放奖助学金。二是优化名额分配办法。要在精准排摸的基础上,加强市级、校级层面的统筹和对接,避免简单化切块分配,把紧缺的特困生补助名额留给最需要的学生群体,更好实现资助公平。三是加强认定动态监测。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畅通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综合应用学生在校大数据分析,排摸学生基本生活支出,建立隐形资助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同时,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充分尊重学生隐私,做实做好资助暖心工程。